发布:2025-04-14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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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农贸综合一体交易中心5-07号商业用房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88567

35.075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4
起始日期
8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12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0.107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5.0752万元
  • 单价:0.4126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14
  • 结束日期:2025-05-15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
  • 评估价:50.107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毛坯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库尔勒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
    建成年限:('为2025年', '')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犁县第八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尉犁县国邦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公园
    开发商:尉犁县国邦玉龙房地产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尉犁县农贸综合一体交易中心5-07号商业用房,以实物实际现状为准

权证信息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新2801执5407号标的物所有人尉犁县国邦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物现状房屋用途商业用房是否已腾空毛坯租赁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85m²房屋楼层1层房产年龄建筑年代为2025年周边配套沿街商铺东临南环路,南临建设西路,西临125乡道,北临文化西路距安达商贸城900米,尉犁县第八小区1400米、与所在城市的学校、医院、商超等重要设施距离多数在1.0公里以内周边主要以商业服务物业为主,主要有达西文旅商业街、万和幸福步行街等,人文环境较好

周边景观有孔雀河公园设施设备宗地红线内外“七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气和场地平整标的物估值评估价501075元过户费及其他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

本次拍卖所展示标的物照片仅作参考,请竞买人亲临实地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实际现状进行移交,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土地、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辅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具体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部门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办理产权证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产权证注册登记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接手续及办理交接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办理交接手续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05月07日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团结南路支行,账号:220100100000546516)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法律文件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机构咨询咨询、看样联系电话:谢女士1999919193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2025年4月12日竞买须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将定于2025年05月14日上午10:00时起至2025年05月15日上午10:00时止(延时除外)对尉犁县农贸综合一体交易中心5-07号商业用房,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淘宝网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案号:(2024)新2801执5407号】:尉犁县农贸综合一体交易中心5-07号商业用房,以实物实际现状为准

(标的物具体详情见评估报告)四、拍卖标的以实物实际现状为准(此次拍卖不包含房内可移动物品),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05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05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件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团结南路支行,账号:22010010000054651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二、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办理产权证过户注册登记手续及办理产权证注册登记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接手续及办理交接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交接手续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办理交接手续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六、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咨询、看样联系电话:谢女士1999919193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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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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