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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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上海铭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按现状拍卖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88875

174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2
起始日期
2025-04-23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0.000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740.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静安区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5-04-22
  • 结束日期:2025-04-23
  • 地址:上海上海市松江区
  • 评估价:0.000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品牌:大众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span>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pan><\/p>起拍价:<\/span>17,408,000<\/span>元,保证金:<\/span>1,740,800<\/span>元,增加幅度<\/span>10,000<\/span>元<\/span>\/<\/span>次

<\/span><\/p>Â<\/span>备注<\/span><\/b>:股东类型:企业法人;持股比例:<\/span>100%Â<\/span>;认缴出资额:<\/span>34,000,000<\/span><\/a>元<\/span>;首次持股日期:<\/span>2015<\/span>年<\/span>12<\/span>月<\/span>21<\/span>日

(信息内容等均从企查查等网站获取,仅供竞买人参考,最终以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span><\/p>Â<\/span><\/p>特别提示:<\/span><\/p>1<\/span>、本次评估报告基准日为<\/span>2024<\/span>年<\/span>11<\/span>月<\/span>30<\/span>日

管理人将长期股权股资申报表与管理人调取的工商内档信息进行比对,存在申报的明细与工商内档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截止评估基准日,任未获得到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协议、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故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无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以账面价值列示,本标的账面价值为<\/span>34,000,000<\/span>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如买受人最终无法办理变更登记,管理人有权撤销本次拍卖<\/span><\/p>Â<\/span><\/p>3<\/span>、拍卖标的如存在注册资本金尚未按约定实缴的,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由此产生的所有实缴义务与责任均由买受人全权承担

相关股权的价值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span><\/p>Â<\/span><\/p>8<\/span>、请竞买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公司股权价值与标的公司资产及营业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span>Â<\/span><\/p>Â<\/span><\/p>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span>2025<\/span>年<\/span>4<\/span>月<\/span>18<\/span>日<\/span>前联系,联系人:邢先生(<\/span>13701616564,021-65857708<\/span>)<\/span>,<\/span>管理人联系电话:<\/span>17701822546<\/span>

<\/span><\/p><\/b><\/p>咨询与调查<\/span><\/b><\/p>1.<\/spa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span>2025<\/span>年<\/span>4<\/span>月<\/span>23<\/span>日<\/span>止接受咨询:邢先生;联系方式:<\/span>021-65857708<\/span>;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span>451<\/span>号<\/span>1<\/span>楼

<\/span><\/p><\/p><\/p><\/span><\/div><\/div><\/div><\/div><\/div><\/div>';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2日10时至2025年4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过户交付,过户是否成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各种欠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交易税费、交付相关费用及相关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管理人无涉,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也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股权,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瑕疵等

6.若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登记过程中,如遇标的公司分红派息,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成交日之前的(含当日),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成交日之后的,买受人享受其对应股票的分红、派息权利

本次拍卖不开具发票,如买受人需要发票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开具发票的事项

7.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上海铭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7,408,000元,保证金:1,740,800元,增加幅度10,000元/次

备注:股东类型:企业法人;持股比例:100%;认缴出资额:34,000,000元;首次持股日期:2015年12月21日

(信息内容等均从企查查等网站获取,仅供竞买人参考,最终以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特别提示:1、本次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1月30日

管理人将长期股权股资申报表与管理人调取的工商内档信息进行比对,存在申报的明细与工商内档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截止评估基准日,任未获得到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协议、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故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无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以账面价值列示,本标的账面价值为34,000,000元

2、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股权,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和相关监管部门咨询确认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如买受人最终无法办理变更登记,管理人有权撤销本次拍卖

3、拍卖标的如存在注册资本金尚未按约定实缴的,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由此产生的所有实缴义务与责任均由买受人全权承担

4、管理人未接管到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出资协议、出资证明、股权权属资料、标的公司印鉴和证照等),不完全掌握影响股权过户的权利限制情况,不能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物任何物品或资料

5、本次拍卖标的为债务人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实缴出资及企业已吊销等瑕疵

6、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人对于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等情况并不知悉,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相关股权的价值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7、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人资质的要求、股东资格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

8、请竞买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公司股权价值与标的公司资产及营业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9、竞买人如在参拍前名下有其他一人有限公司的,则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本拍卖标的过户手续,尽请注意参拍风险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前联系,联系人:邢先生(13701616564,021-65857708),管理人联系电话:17701822546

三、咨询与调查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止接受咨询:邢先生;联系方式:021-65857708;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

2.在进行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咨询和尽调,可以向拍辅单位和管理人申请提供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材料,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将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竞买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和拍辅单位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及其他资质证明等文件

3.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2025年4月18日前与拍辅单位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辅单位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实际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受让资格和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若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有意愿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5年4月18日前与管理人和拍辅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等),办理相关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未做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明确意思表示、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均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和拍辅单位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后,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的权属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各种欠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交易税费、交付相关费用及相关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管理人无涉,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拍卖成交价累进递减计算,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收费比例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收费比例0.9%;1000万以上的部分,收费比例0.6%,封顶为25万元),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的7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001265029300061587;开户行:工行上海市中山北路支行】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账户名称: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账号:8110201011801885673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支付拍卖款、不支付拍卖款等情形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财产,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若悔拍后导致之后的拍卖最终流拍且未能变价处置的,买受人应按该次成交价承担全部损失,并以该次成交价为基数,赔偿自悔拍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损失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辅单位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并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有必要,可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标的的风险及权利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转移给买受人

十一、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拍卖标的系破产财产,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已知债务和或有债务的风险与责任

4.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人对于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等情况并不知悉,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相关股权的价值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6.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将确认书中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进行公示

7.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701616564(邢先生)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咨询

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竞买须知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2日10时至2025年4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持有的上海铭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按现状拍卖

四、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受让资格和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股权过户登记的手续,并评估相关风险

管理人和辅拍单位不做股权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股权不能过户的任何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成功后,买受人未能在7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并依照本文件及相关拍卖公告追究其违约责任,管理人同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八、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由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后续可能发生的所有相关不利后果

九、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资质的要求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

十、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有关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3701616564(邢先生)、021-65857708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咨询

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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