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标的企业:上海新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基本工商信息情况<\/span><\/p>企业名称<\/span><\/b><\/p><\/td>上海新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span><\/b><\/p><\/td><\/tr>统一社会信用代码<\/span><\/b><\/p><\/td>91310107631581593P<\/span><\/b><\/p><\/td><\/tr>法定代表人<\/span><\/b><\/p><\/td>曹聪<\/span><\/b><\/p><\/td><\/tr>注册资本<\/span><\/b><\/p><\/td>2400<\/span><\/b>万元<\/span><\/b><\/p><\/td><\/tr>住所<\/span><\/b><\/p><\/td>上海市普陀区隆德路131号二层<\/span><\/b><\/p><\/td><\/tr>登记机关<\/span><\/b><\/p><\/td>普陀区市场监管局<\/span><\/b><\/p><\/td><\/tr>成立日期<\/span><\/b><\/p><\/td>2000<\/span><\/b>年1月21日<\/span><\/b><\/p><\/td><\/tr>登记状态<\/span><\/b><\/p><\/td>存续(在营、开业、在册)<\/span><\/b><\/p><\/td><\/tr>经营范围<\/span><\/b><\/p><\/td>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批发、零售建材,五金配件,百货,办公用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span><\/b><\/p><\/td><\/tr><\/table><\/div>标的股权基本情况: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新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10%股权<\/span><\/p>股东名称<\/span><\/b><\/p><\/td>股东类型<\/span><\/b><\/p><\/td>持股比例<\/span><\/b><\/p><\/td><\/tr>上海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span><\/b><\/p><\/td>企业法人<\/span><\/b><\/p><\/td>65%<\/span><\/b><\/p><\/td><\/tr>上海市纺织原料有限公司<\/span><\/b><\/p><\/td>企业法人<\/span><\/b><\/p><\/td>25%<\/span><\/b><\/p><\/td><\/tr>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span><\/b><\/p><\/td>企业法人<\/span><\/b><\/p><\/td>10%<\/span><\/b><\/p><\/td><\/tr><\/table><\/div><\/p><\/span><\/div><\/div><\/div><\/div><\/div><\/div>';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新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百分之十股权拍卖公告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0日裁定受理了对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下称“本案”);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1日10时至2025年4月22日10时在淘宝网(https://susong.taobao.com/)上以网络竞价方式第二次公开拍卖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新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下称“标的企业”)10%股权(下称“标的股权”)
淘宝网一、重要提示1.竞买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调查标的股权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参与竞买即视为对竞买标的企业、标的股权的情况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股权存在的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缺陷,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竞买标的企业、标的股权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竞买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①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②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③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和交易服务费的;④买受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⑤买受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⑥买受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2.买受人因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刊登公告、税费等)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股权为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任何重大或一般瑕疵保证责任,管理人未接管到与标的企业相关的任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印鉴、银行U盾、法人一证通、营业执照(正副本)、财务账册等资料
管理人未接管到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任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资证明、股权权属资料、权利登记证书、实际出资情况证明等
本次标的股权介绍、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4.除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标的企业、标的股权实际状况如:是否存在重大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标的企业涉诉情况、涉税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财务资料留存情况、标的股权是否存在司法协助、质押、抵押、转让至其他主体的风险(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未见标的股权存在司法协助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的公开信息)、标的股权实际缴纳出资情况等自行调查核实,是否能顺利接管及相关公司经营所需材料、或接管材料是否完整等不确定性风险
竞买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竞拍视为对前述情形可能存在而自愿承担风险的承诺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1)标的企业为失信被执行人;2)标的企业另一股东上海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标的企业65%股权被冻结,对应执行案号(2016)沪法执01字第1201号;3)标的企业涉及多起被诉被执行案件
5.拍卖人提供的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6.本次拍卖标的股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能否顺利接管及相关公司经营所需材料不完整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7.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已知和未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标的企业、标的股权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企业、标的股权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请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企业、标的股权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管理人不承担标的企业、标的股权的瑕疵担保责任二、标的企业及标的股权情况标的企业:上海新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基本工商信息情况企业名称上海新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631581593P法定代表人曹聪注册资本2400万元住所上海市普陀区隆德路131号二层登记机关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成立日期2000年1月21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批发、零售建材,五金配件,百货,办公用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标的股权基本情况: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新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10%股权股东名称股东类型持股比例上海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企业法人65%上海市纺织原料有限公司企业法人25%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企业法人10%对上述标的股权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0日18:00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钱律师,联系方式:18117010456)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有意者可于2025年4月20日前(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与管理人联系,了解拍品情况或自行尽调
除公开系统可查询信息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与标的企业、标的股权相关的任何信息或材料
本次标的企业、标的股权介绍、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买受人应当保证买受人同竞买人一致,本次拍卖不接受委托竞买
由此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相关法律文书或无法过户的,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股权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持有标的企业65%股权的股东上海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25%股权的股东上海市纺织原料有限公司,同等条件下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本次拍卖事宜,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买方式和保证金本次竞买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若竞价程序内有2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方式进行,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本次标的股权的起拍价为人民币1,20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240,000元,增加幅度:人民币100元
七、延时本次竞买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买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标的股权转让登记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并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
买受人在承担税费或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追索赔偿等任何法律责任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在竞买人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本标的股权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余款请在竞价成功后3日内一次性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清算组账号:86011110000912595开户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需注明“(2024)沪03破1118号案件”;款项性质:“新丰房地产股权转让款”
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竞买费用损失以及重新组织竞买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管理人可就差价部分向悔买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股权的所有权转由买受人享有,拍卖标的股权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兴业太古汇一期26楼,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后果有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负责办理拍卖标的股权的过户手续
拍卖标的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在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办理,管理人仅提供必要的协助
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了解
本拍卖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委托拍卖,管理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若需),但是法院出具所需法律文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并承担该事项对办理拍卖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
对于拍卖标的股权可能存在的过户不能或过户费用增加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标的股权已知的属性、登记状态、质押、冻结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拍卖标的股权存在的全部权利瑕疵风险及其他未知相关风险
如果因拍卖标的股权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过户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产生费用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核实
拍卖标的股权所涉及的相关未了结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追偿6.如本次拍卖标的股权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股权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概不承担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1.标的股权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股权瑕疵担保责任
2.与本标的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竞买活动的整个过程
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标的企业、标的股权介绍、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本公告、须知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人:钱律师;联系方式:18117010456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4月14日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新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百分之十股权拍卖公告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0日裁定受理了对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下称“本案”);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1日10时至2025年4月22日10时在淘宝网(https://susong.taobao.com/)上以网络竞价方式第二次公开拍卖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新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下称“标的企业”)10%股权(下称“标的股权”)
淘宝网一、重要提示1.竞买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调查标的股权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参与竞买即视为对竞买标的企业、标的股权的情况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股权存在的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缺陷,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竞买标的企业、标的股权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竞买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①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②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③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和交易服务费的;④买受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⑤买受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⑥买受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2.买受人因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刊登公告、税费等)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股权为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任何重大或一般瑕疵保证责任,管理人未接管到与标的企业相关的任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印鉴、银行U盾、法人一证通、营业执照(正副本)、财务账册等资料
管理人未接管到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任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资证明、股权权属资料、权利登记证书、实际出资情况证明等
本次标的股权介绍、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4.除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标的企业、标的股权实际状况如:是否存在重大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标的企业涉诉情况、涉税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财务资料留存情况、标的股权是否存在司法协助、质押、抵押、转让至其他主体的风险(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未见标的股权存在司法协助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的公开信息)、标的股权实际缴纳出资情况等自行调查核实,是否能顺利接管及相关公司经营所需材料、或接管材料是否完整等不确定性风险
竞买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竞拍视为对前述情形可能存在而自愿承担风险的承诺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1)标的企业为失信被执行人;2)标的企业另一股东上海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标的企业65%股权被冻结,对应执行案号(2016)沪法执01字第1201号;3)标的企业涉及多起被诉被执行案件
5.拍卖人提供的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6.本次拍卖标的股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能否顺利接管及相关公司经营所需材料不完整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7.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已知和未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标的企业、标的股权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企业、标的股权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请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企业、标的股权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管理人不承担标的企业、标的股权的瑕疵担保责任二、标的企业及标的股权情况标的企业:上海新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基本工商信息情况企业名称上海新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631581593P法定代表人曹聪注册资本2400万元住所上海市普陀区隆德路131号二层登记机关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成立日期2000年1月21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批发、零售建材,五金配件,百货,办公用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标的股权基本情况: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新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10%股权股东名称股东类型持股比例上海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企业法人65%上海市纺织原料有限公司企业法人25%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企业法人10%对上述标的股权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0日18:00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钱律师,联系方式:18117010456)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有意者可于2025年4月20日前(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与管理人联系,了解拍品情况或自行尽调
除公开系统可查询信息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与标的企业、标的股权相关的任何信息或材料
本次标的企业、标的股权介绍、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买受人应当保证买受人同竞买人一致,本次拍卖不接受委托竞买
由此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相关法律文书或无法过户的,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股权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持有标的企业65%股权的股东上海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25%股权的股东上海市纺织原料有限公司,同等条件下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本次拍卖事宜,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买方式和保证金本次竞买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若竞价程序内有2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方式进行,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本次标的股权的起拍价为人民币1,20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240,000元,增加幅度:人民币100元
七、延时本次竞买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买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标的股权转让登记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并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
买受人在承担税费或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追索赔偿等任何法律责任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在竞买人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本标的股权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余款请在竞价成功后3日内一次性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上海盛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清算组账号:86011110000912595开户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需注明“(2024)沪03破1118号案件”;款项性质:“新丰房地产股权转让款”
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竞买费用损失以及重新组织竞买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管理人可就差价部分向悔买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股权的所有权转由买受人享有,拍卖标的股权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兴业太古汇一期26楼,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后果有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负责办理拍卖标的股权的过户手续
拍卖标的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在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办理,管理人仅提供必要的协助
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了解
本拍卖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委托拍卖,管理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若需),但是法院出具所需法律文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并承担该事项对办理拍卖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
对于拍卖标的股权可能存在的过户不能或过户费用增加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标的股权已知的属性、登记状态、质押、冻结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拍卖标的股权存在的全部权利瑕疵风险及其他未知相关风险
如果因拍卖标的股权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过户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产生费用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核实
拍卖标的股权所涉及的相关未了结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追偿6.如本次拍卖标的股权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股权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概不承担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