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td><\/tr>标的名称<\/td>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庄园路15号5层房屋建筑面积为1705.97\/560.97平米的工业厂房及办公家具电器<\/td><\/tr>Â<\/td>房屋产权证<\/td>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36964号<\/td><\/tr>标的所有人<\/td>海宁市恒元达氨纶有限公司<\/td><\/tr>评估鉴定基准日<\/td>日期:2024年8月15日<\/td><\/tr>标的现状<\/td>房屋用途<\/td>工业<\/td><\/tr>土地性质<\/td>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td><\/tr>土地用途<\/td>工业用地<\/td><\/tr>是否已腾空<\/td>否,暂存包覆丝<\/td><\/tr>租赁情况<\/td>无出租<\/td><\/tr>经营情况<\/td>商业地产未处在有营业状态<\/td><\/tr>权利限制情况<\/td>查封<\/td>被海宁市人民法院查封<\/td><\/tr>抵押<\/td>抵押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桥支行、海宁嘉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td><\/tr>提供的文件<\/td>1、《协助执行通知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td><\/tr>标的物介绍<\/td>建筑总面积<\/td>1705.97平方米<\/td><\/tr>土地总面积<\/td>560.97平方米<\/td><\/tr>装修情况<\/td>室内有粉刷等简装<\/td><\/tr>房屋楼层<\/td>5层,最高5层<\/td><\/tr>其他介绍<\/td>其中包含办公家具及电器:老板桌椅2套,小桌1张,木柜6个,铁皮柜1个,办公桌椅2套,立式空调1台,挂式空调3台,冰箱1台,消毒柜1个
(注:厂房中暂存包覆丝)
<\/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div><\/div>';竞买公告海宁市恒元达氨纶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海宁市恒元达氨纶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转让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海宁市恒元达氨纶有限公司坐落于海宁市斜桥镇庄园路15号5层的工业厂房一间,房屋建筑面积为1705.97/560.97平米
其中包含办公家具及电器:老板桌椅2套,小桌1张,木柜6个,铁皮柜1个,办公桌椅2套,立式空调1台,挂式空调3台,冰箱1台,消毒柜1个
起拍价:4765124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40000元
特别说明:拍卖标的为工业厂房及包含的办公家具电器,以现场实物为准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使用性能、新旧程度等不作任何保证
竞买人在作出竞买决定前,须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品质、数量等,审慎作出竞买决定
现场实物如有缺失,不影响竞买成交关系和成交价格买受人参加竞买,视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交付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予以确认,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不再对此进行检验
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拒绝办理交割手续
三、咨询、实地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15时止接受咨询,实地看样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下午14时,有意看样者请联系管理人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六、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一切涉及拍卖标的税费、搬运、维修等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额承担
2、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收费说明、收费条件、收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期限等,详见平台发布的“破产软件服务费介绍”,与管理人无关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海宁市恒元达氨纶有限公司,开户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帐号:801600002192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九、拍品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嘉南美地1号楼16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个月内完成交接腾空手续
十、标的搬运在搬运过程中,买受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搬运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搬运、运输)均由买受人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同时不得多搬、乱搬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或不属于对应成交标的的设备与物资,否则按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特别提醒1.再次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18906732920(梁);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嘉南美地1号楼16层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海宁市恒元达氨纶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号日竞买须知海宁市恒元达氨纶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海宁市恒元达氨纶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坐落于海宁市斜桥镇庄园路15号5层的工业厂房一间,房屋建筑面积为1705.97/560.97平米
其中包含办公家具及电器:老板桌椅2套,小桌1张,木柜6个,铁皮柜1个,办公桌椅2套,立式空调1台,挂式空调3台,冰箱1台,消毒柜1个,以现场实物为准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使用性能、新旧程度等不作任何保证
竞买人在作出竞买决定前,须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品质、数量等,审慎作出竞买决定
现场实物如有缺失,不影响竞买成交关系和成交价格买受人参加竞买,视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交付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予以确认,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不再对此进行检验
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拒绝办理交割手续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海宁市恒元达氨纶有限公司,开户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帐号:801600002192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嘉南美地1号楼16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在签署后1个月内完成交接腾空手续
九、标的搬运在搬运过程中,买受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搬运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搬运、运输)均由买受人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同时不得多搬、乱搬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或不属于对应成交标的的设备与物资,否则按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变更权属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一、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18906732920(梁);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嘉南美地1号楼16层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海宁市恒元达氨纶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