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拍品名称<\/span><\/span><\/span><\/p><\/td>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以下简称â<\/span>祥沁公司<\/span>â)所有的<\/span>坐落于松阳县南城独山区块南片区3号<\/span>地块<\/span>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等资产<\/span><\/span><\/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span><\/span><\/p><\/td>法院受理破产裁定书、<\/span>决定<\/span>书<\/span><\/span><\/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span><\/span><\/p><\/td>1.<\/span>浙(2021)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005号<\/span>《不动产权证书》;<\/span>2.地字第331124202100054号<\/span>《建设<\/span>用地<\/span>规划许可证》<\/span>;3.建字第331124202100273号、建字第33112<\/span>4<\/span>202300046号、建字第33112<\/span>4<\/span>20230004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span>编<\/span>号331124202104250101、331124202208180101《<\/span>建筑工程<\/span>施工许可证》;5.松售许字(2021)第ZJ00069号<\/span>、松售许字(2022)第ZJ00086号<\/span>《商品房预售<\/span>许可<\/span>证》<\/span>
<\/span><\/span><\/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span><\/span><\/p><\/td>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span><\/span><\/p><\/td><\/tr>拍品现状<\/span><\/span><\/span><\/p><\/td>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span><\/span><\/span><\/p><\/td>城镇住宅<\/span>、<\/span>零售商业<\/span>用地,国有出让<\/span><\/span><\/span><\/p><\/td><\/tr>土地使用<\/span>年限<\/span><\/span><\/span><\/p><\/td>零售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40年(2021年1月19日至2061年1月18日止);城镇住宅的使用年限:70年(2021年1月19日至2091年1月18日止)<\/span><\/span><\/span><\/p><\/td><\/tr>瑕疵<\/span><\/span><\/span><\/p>说明<\/span><\/span><\/span><\/p><\/td>具体详见拍卖公告第三条及附件,<\/span><\/b>也可向<\/span>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管理人咨询
<\/span>拍卖涉及的动产可能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搬运、损耗,故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务必实地现场查看、清点该等资产,充分调查拍卖标的实际情况
本拍卖公告中的评估明细表所列清单仅供各位参考,不作为拍卖人的承诺,且拍卖人不对拍卖资产的规格、数量、质量提供任何保证,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最终,拍卖标的的种类、质量、数量均以现场存放和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
如发生种类、数量减少,质量瑕疵的,不调整拍卖价格或成交价格
<\/span><\/b><\/span><\/span><\/p><\/td><\/tr>权利限制<\/span><\/span><\/span><\/p><\/td>有查封,有抵押(浙(2022)松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146号)<\/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span><\/span><\/p><\/td>1.《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span><\/span><\/span><\/p>2.《民事裁定书》<\/span>;<\/span>《协助执行通知书》
<\/span><\/span><\/span><\/p><\/td><\/tr>拍卖标的介绍<\/b>与重点提示<\/b><\/b><\/span><\/span><\/p>1.<\/span>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所有坐落于松阳县南城独山区块南片区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面积为69933.6㎡,土地用途分为城镇住宅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span>,<\/span>在建工程总面积为<\/span>67905.43<\/span>㎡,<\/span>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中的《资产评估报告》,实际以现状为准
<\/span><\/span><\/span><\/p>2.拍卖涉及的电子设备共计151项,主要为打印机、办公桌椅、电脑、空调等,均位于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内,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中的《资产评估报告》,实际以现状为准
<\/span><\/span><\/p>3.松阳县南城3号地块的在建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建筑施工审批以及商品房预售审批等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的为准,松阳县南城3号地块的在建工程的现场现状和施工情况最终以现场实际为准,披露的内容仅供参考,对描述的真实性及与实物的一致性也不作保证;<\/span><\/span><\/p>4.成交后相关证件将以管理人实际接管到的资料为限进行移交
相关证件超过期限的,须由买受人自行重新办理或者变更办理项目立项备案、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等手续或证件,费用也均由买受人承担
开发主体能否变更为买受人,以及主体变更对买受人是否有要求,由买受人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主体变更的后续开发,可能会涉及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销售许可、税务、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规划调整、配电设施设备、物业用房等问题,需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竞买人应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在投资竞拍价格上有理性判断;<\/span><\/span><\/p>5.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在复工续建时需要相关单位和人员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材料等,应自行与其沟通协商,相应的时间风险、沟通协商不成的风险和损失,买受人应作充分评估;<\/span><\/span><\/p>6.管理人对不动产外观、质量问题、损坏情况等不作担保,买受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调查,并对后续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
无产权证的房屋建(构)筑物归买受人所有,但管理人、祥沁公司、松阳县人民法院不保证该部分房屋建(构)筑物能依法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也不保证今后可以继续留存,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续建开发使用该不动产等资产需满足当地政府的产业准入、规划等要求,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和当地政府沟通确认其投资计划与地方政府相关要求相符,否则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span><\/span><\/p>7.本拍卖标的均以竞拍成交后交付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房屋建筑面积、四至界限及土地使用权实际面积等以拍卖成交后权属过户时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资产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以及实际可使用的建筑面积以拍卖成交后移交竞买人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如在权属过户时或拍卖标的移交时存在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或附属资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竞拍成功后也不得以此要求悔拍或主张其他任何权利,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须修复的相关费用、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均由竞买人承担;如房屋建筑物现状与产权证记载不一致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并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竞买人自行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与沟通,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span><\/span><\/p>8.破产程序中选聘的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相关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拍卖人就拍卖标的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的依据,不作为拍卖标的移交、过户的依据,拍卖标的状况以现场为准
<\/span><\/span><\/p>9<\/span>.<\/span>税费负担:拍卖<\/span>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因本次拍卖过程所产生的税费(含拍卖标的办理过户过程中的税费)及<\/span>祥沁公司<\/span>进入破产程序至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span>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管理人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span>拍卖标的的移交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人给予配合,拍卖<\/span>标的移交、过户可能存在的拆装费、维修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span><\/span><\/span><\/p>10.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需要看样者,请与祥沁公司管理人联系(郭律师,18072783350、18072760602),管理人将统一安排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祥沁公司管理人、祥沁公司、松阳县人民法院不对拍卖标的的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负责,不对拍卖标的的状态和品质作担保,买受人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风险
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拍卖标的的瑕疵权利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span><\/span><\/p><\/td><\/tr><\/table><\/div>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9日10时至2025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松阳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竞价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建议竞买人至少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参与竞拍
6.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二、拍卖标的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松阳县南城独山区块南片区3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在建工程和电子设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中的《资产评估报告》,实际以现状为准
情况介绍:1.权属情况:根据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的信息显示,位于松阳县南城独山区块南片区3号土地的使用权人为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不动产情况:根据浙(2021)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1005号土地证显示,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所有坐落于松阳县南城独山区块南片区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面积为69933.6㎡,土地用途分为城镇住宅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2021年1月19日至2061年1月18日止),城镇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2021年1月19日至2091年1月18日止)
在建工程总面积为67905.43㎡,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中的《资产评估报告》,实际以现状为准
3.动产情况:电子设备共计151项,主要为打印机、办公桌椅、电脑、空调等,均位于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内,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中的《资产评估报告》,实际以现状为准
4.抵押情况: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现已变更名称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抵押权证号为浙(2022)松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146号
5.查封情况:有查封
6.异议须知: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郭律师;联系方式:18072783350,18072760602)
起拍价:235,901,796.00元,保证金:45,000,000.00元,增加幅度:500,000元
三、拍卖标的资产的特别提醒(一)拍卖范围1.本次拍卖涉及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松阳县南城独山区块南片区3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在建工程和电子设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中的《资产评估报告》,实际以现状为准
2.需请竞买人注意:拍卖范围中的动产可能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搬运、损耗,故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务必实地现场查看、清点该等资产,充分调查拍卖标的实际情况
本拍卖公告中的评估明细表所列清单仅供各位参考,不作为拍卖人的承诺,且拍卖人不对拍卖资产的规格、数量、质量提供任何保证,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最终,拍卖标的的种类、质量、数量均以现场存放和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
买受人参与竞买前,应当对拍卖标的现场进行充分调查与核实,管理人将协助看样
如发生种类、数量减少,质量瑕疵的,不调整拍卖价格或成交价格买受人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做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已完全知晓其中的相关风险,且对上述公告内容已充分的知悉认可
(二)过户事宜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自愿支付;2.竞买人竞拍前务必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房屋的过户登记以及税、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缴纳情况及过户事宜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三)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因松阳县南城3号土地不对外公开开放,竞买人如有看样需求,需提前联系管理人,管理人将视情况安排竞买人进行拍卖标的的看样,现场看样时间最晚于2025年4月25日截止
针对拍卖标的物的法律状态、使用情况及相关事宜需要咨询的,请与管理人(联系人:郭律师,18072783350、18072760602)联系咨询事宜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须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无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竞买、联合竞买、法定代理人代为竞买等特殊情况,均应在开拍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在网络拍卖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无相关手续的,竞拍行为一般视为竞拍人自己的行为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正式竞价前5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
缴纳方式:出卖方应缴纳的税额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管理人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其他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有关税种、税费数额、发票能否开具等问题竞买人请自行向所涉税务、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
十、保证金、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付清,余款请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账号:3311241060000041401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软件服务费的支付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网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生产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拍卖价款支付至管理人帐户
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拍卖价款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
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十二、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联系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破产管理人予以协助
十三、重要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过户是否有限制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郭律师,18072783350、1807276060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监督电话:松阳县人民法院0578-8018972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29日10时至2025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浙江祥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松阳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必须一同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现场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在开拍前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
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