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4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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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49号瑞锦组团8幢601室不动产(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家具)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89307

10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5
起始日期
152.4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69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45.5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02万元
  • 单价:0.6691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温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5
  • 结束日期:2025-05-16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瑞锦组团8幢
  • 评估价:145.5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52.4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腾空钥匙有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601室
    小区:温州市龙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法定代表人:付宝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车站
    环境:车站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5
    楼栋总数:8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房屋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一、拍卖对象:(一)房屋权证情况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49号瑞锦组团8幢601室不动产(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家具),权证号:浙(2021)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58394号,建筑面积:152.44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

(二)土地权证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27.31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出让终止日期:2064年12月1日

注意事项: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二、特殊说明:(一)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缴纳被执行人需缴纳的税费,成交后一个月内凭相关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逾期申请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过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现场图片或视频向买受人所展示的现场状况仅供参考,具体以本案在拍卖成交后,房产移交时的状况为准

(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转移等风险

三、本拍卖标的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2024)浙0303民初3361号

(二)土地权证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27.31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出让终止日期:2064年12月1日

注意事项: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起拍价:102万元,保证金:20.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本标的现场看样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需看样的竞买人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联系电话:17706678857,如无人预约本院将不组织看样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缴纳被执行人需缴纳的税费,成交后一个月内凭相关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逾期申请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此产生的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9日下午17时30分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在第十三条规定时间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账号:201000026329795000005),于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之日起七日内持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区龙江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成交后的余款交纳时间,成交价低于500万元(包含本数)的拍品,买受人应于拍定之日起20日内全额缴清买受款;成交价高于500万元的拍品,买受人应于拍定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买受款

拍定日即网拍平台成交日,并非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日期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77-8655531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7-8655531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建议来法院一楼执行事务中心刷卡或通过银行转账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

《贷款须知》与《拍卖须知》和《竞买公告》约定不同的,以《贷款须知》为准

2、竞买人报名参加拍卖后,可以在拍卖成交前自行与相关银行协商,完成贷款授信

贷款人的资格、贷款合同的条款设计、贷款对象、房产价值、授信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贷款业务风险点的尽责调查、贷款发放审查以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由双方自行协商,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3、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为温州市范围内的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工业产房、商业用房(含写字楼、商铺等)

4、竞买人竞拍前应向法院提交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应依照与银行贷款合同约定向法院支付首付金额

法院在收取买受人符合银行《贷款工作联系单》告知法院的首付金额后,将确认竞买人竞拍成交事实

若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未及时支付首付金额,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将不接受以贷款方式缴纳成交款,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5、法院收取全部拍卖款项或银行付款保函后,相关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件将交予银行,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应如实向银行和法院确认系夫妻共同购买或个人单独购买,并根据权利人实际情况签署《抵押合同》,若因买受人虚假陈述损害他人利益的,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7、法院裁定重新拍卖的,将银行汇入法院执行账户的款项全数直接退还银行,竞买人与银行之间关系自行处理,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8、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支付首付款、委托公证或与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担保手续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完成审查或者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缴纳的法律后果

拍卖须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5日10时至2025年5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7/02——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30分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二人以上合伙参加竞买的应委托代理人或确定参加竞拍人,并在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30分前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否则,将以参与竞拍的支付宝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公司、其他组织参与拍卖的,也须在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30分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或备案手续并经法院确认,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9日下午17时30分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品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在第九条规定时间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账号:201000026329795000005),并于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之日起七日内持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区龙江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拍卖成交后的余款交纳时间,成交价低于500万元(包含本数)的拍品,买受人应于拍定之日起20日内全额缴清买受款;成交价高于500万元的拍品,买受人应于拍定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买受款

拍定日即网拍平台成交日,并非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日期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缴纳被执行人需缴纳的税费,成交后一个月内凭相关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逾期申请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7-8655531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7-8655531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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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瑞锦组团8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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