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柿路10号8幢一单元2305室不动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拍品所有人朱**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权利性质一般住宅;划拨租赁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该房产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秦**);3.不动产登记中权利人为朱**
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2.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1.拍卖标的: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柿路10号8幢一单元2305室不动产
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36层,所在层为23层;建筑面积57.1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41.36平方米,建筑年代为2013年
2.权证编号情况:不动产单元号:320114004011GB00112F00130383;证明号:苏(2021)宁雨不动产权第0007127号
产权来源为买受;登记时间:2021年03月26日3.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
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房产局、国土局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
4.物业、水、电、燃气等情况:如有欠费,由买受人负担
5.拍卖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注意事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符合拍卖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的相关条件要求,不具备购房资格、虚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别提醒:对于我院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如发现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有违法违纪行为、扰乱司法拍卖工作秩序的,我院将依法严肃处理!变卖公告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30日10时至2025年6月29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25/05),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柿路10号8幢一单元2305室不动产(建筑面积57.16平方米)
起拍价:108.1万元,询价价格:193万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24日9时起至2025年4月25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南京海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025-83529131
本拍品的拍卖信息仅发布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确定的网拍平台,如发现有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人民法院名义,妨碍人民法院司法活动,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该中介、机构或个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拍卖只包含产权登记面积,如该房屋存在原产权人私自搭建,拍卖成交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照测绘图纸等恢复原状的,由买受人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房产局、国土局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七、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用益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但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上述三项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京市夫子庙支行,账号:622840039768340456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咨询电话:南京海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025-83529131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5-83529109邮箱:njqhqrmfy@sina.com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3121联系地址:南京市光华路41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VIP专线:4008222870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4日变卖须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30日10时至2025年6月29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25/05)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08.1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瑕疵
本院拍卖只包含产权登记面积,如该房屋存在原产权人私自搭建,拍卖成交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照测绘图纸等恢复原状的,由买受人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余款缴纳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光华路41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京市夫子庙支行,账号:622840039768340456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
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南京海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025-83529131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5—83529109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3121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