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如皋市城北街道新北路69号1幢1室的不动产(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有证房产、无证房产等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苏0682执恢605号不动产产权证皋房权证字第191157号土地产权证皋国用(2014)第824000200号标的所有人南通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评估标的现状不动产用途有证房产用途为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有占用,详见拍卖公告过户情况过户情况自行咨询相关部门经营情况不详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如皋市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证房产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上海联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动产证明号为皋房他证字第20154961号;上述土地使用权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上海联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动产证明号为皋他项(2015)第824000017号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有证房产12973.61平方米,无证房产2号面积为92.50平方米,无证房产3号面积为340.40平方米,无证房产4号面积为50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不详土地总面积2935平方米不动产年龄不详装修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不动产户型以实际看样为准不动产楼层以实际看样为准不动产朝向以实际看样为准周边配套交通便利其他介绍通水通电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3281.08万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等: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费用情况水电煤费、其他费用';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24)苏0682执恢605号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5日10时至2025年5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位于如皋市城北街道新北路69号1幢1室的不动产(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有证房产、无证房产等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现公告如下: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平台网站: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
二、拍卖标的:如皋市城北街道新北路69号1幢1室的不动产(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有证房产、无证房产等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有证房产证号为皋房权证字第191157号,证载建筑面积为12973.6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层数-1-5层;土地使用证号为皋国用(2014)第824000200号,证载面积为293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至2064年6月22日;无证房产2号建筑面积为92.50平方米,无证房产3号建筑面积为340.40平方米,无证房产4号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
上述不动产配备有电梯、墙面发泡等资产拍卖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苏海估F字[2023]06003-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苏海评F字[2020]第120004-2号
上述有证不动产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上海联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动产证明号为皋房他证字第20154961号;上述土地使用权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上海联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动产证明号为皋他项(2015)第824000017号
起拍价:1838万元,保证金:367万元,加价幅度:9万元
本次拍卖的不动产南侧一楼至五楼、地下室及无证房产有占用,占用人承诺在买受人缴纳全部拍卖款后两个月内清空,逾期未清空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强制迁出可能导致的延迟交付系法律风险,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视为接受该法律风险
根据(2021)苏0682民初5274号判决书,拍卖的不动产北侧1-5层部分为保留租赁拍卖
2015年5月18日,安邦达服务部(乙方)与吉隆公司(甲方)签订《厂房租赁协议》一份,约定: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办公等需要,租赁甲方位于如皋市城北街道新北路69号的部分工业厂房,甲方将上述位置的工业用房中北侧的一至五楼出租给乙方(包括两部电梯),面积为5331.65㎡,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15年5月20日至2035年5月19日止,房屋租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第一个五年(2015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19日)为宽限期,装饰装修及安装设备期间免除租金,期限为一年,第二年开始(即2016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19日)年租金191939.4元(3元/平方米/月);第二个五年(2020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9日)年租金为255919.2元(4元/平方米/月);第三个五年(2025年5月20日至2030年5月19日)年租金为319899元(5元/平方米/月);第四个五年(2030年5月20日至2035年5月19日)年租金为383878.8元(6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为从第二年开始(即2016年5月20日)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有权将房屋转租、改变用途,但不得抵押
2016年6月1日,安邦达服务部(甲方)与品瑞公司(乙方)签订《厂房租赁协议》一份,约定: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办公等需要,租赁甲方位于如皋市城北街道新北路69号工业用房中北侧的1楼、2楼、3楼(包括两部电梯的使用权),面积约为3118.0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1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10年房租总计为400万元整,以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于每年9月10日前付清下一期的租金等
租赁协议其他内容详见《厂房租赁协议》,竞买人可至本院查阅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的租金由买受人享有
如无特别说明,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不动产登记部门权属登记信息表所记载的面积或勘测面积,如实物现状与产证登记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无证房产无审批手续,有被处罚、拆除、没收的风险,无任何产权手续,不可办理产权过户
买受人按照无证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拆除或没收、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我院即日起设立司法网拍咨询窗口,竞买人或买受人可直接来我院执行接待大厅拍卖服务窗口咨询相关事宜
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来拍法服”,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513-87198110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银行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业务
四、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五、本次拍卖以现状为准
特别提醒: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无证房产及地上附属设施无法办理权属更变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水、电、煤气等的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必须缴纳的在拍卖成交之前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的欠费(不含物业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上述买受人垫付的费用,应于交费之日起七日内凭发票向本院报支,超过期限主张的,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6月1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账号:503801880003160759749888),也可以持银联卡至如皋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缴纳,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0513-87628790、19284945167(姜)来拍法服贷款咨询全经理19357234939E拍贷:中国银行于经理13914369898网络拍卖平台客服热线:4008222870网址:http://sf.taobao.com/0513/04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拍卖须知(2024)苏0682执恢605号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5日10时至2025年5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如皋市人民法院)公开拍卖位于如皋市城北街道新北路69号1幢1室的不动产(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有证房产、无证房产等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下称须知)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定,竞买人应详细阅读,充分理解、完全领会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参与竞买人需开设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如未开设,可委托已开设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须在当次开拍两个工作日前,提交经本院确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竞买成功后,竞买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依法认定竞买活动系“竞买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下列人员不得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以优先购买权人名义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二个工作日提交优先购买权确认申请和有效证明,并经本院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八、竞拍前,竞买人应保持支付宝账户资金余额足以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24小时内释放
拍卖未成交(流拍)的,所有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内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标的物本身价值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会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提前做好准备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拍卖前应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及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余款缴纳完毕后一周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地址:如皋市如城镇惠政路66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
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真实身份将在网络拍卖平台公示十一、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赋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依法可以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本院将重新公告
拍卖结束后,因解决法律争议等不可预知事项,本院有权暂缓成交确认、移交,有权撤销网拍确认等事宜,因此标的物移交时间延迟或导致网拍不成交等,系法律风险,由此造成的损失,本院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自愿参加本次拍卖,视为接受本条款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或者本院)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变更地址未及时告知,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拍卖咨询电话:400-1571060(来拍法服)0513-87628790、19284945167(姜)来拍法服贷款咨询全经理19357234939E拍贷:中国银行于经理13914369898网络平台客服热线:4008222870网址:http://sf.taobao.com/0513/04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