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4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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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连运一村20幢501室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89890

28.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30
起始日期
63.6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41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8.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8.1万元
  • 单价:0.4415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扬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30
  • 结束日期:2025-06-29
  •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连运村一村
  • 评估价:28.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3.6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况无钥匙有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400-839-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501室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楼栋总数:0幢
    装修配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所有人严**、毕**拍品现状房屋用途住宅租赁情况无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被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连运一村20幢501室;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为63.64平方米;拍卖对象所在层数为第5层

2.权证编号情况:苏(2023)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528号;登记时间:2023.02.22;不动产单元号:321002005024GB00008F00200017

3.税款负担情况: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4.水费、电费、燃气及物业情况:水费、电费、燃气费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请自行了解

5.周边情况:生活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利

6.户籍、学籍占用等情况,请自行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7.特别说明:具体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变卖公告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30日10时至2025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5/14,户名: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连运一村20幢501室

起拍价:28.1万元,市场价:50.15万元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0.2万元

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买受人资格、标的物买卖条件有明确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及条件;不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买卖资格及条件的,导致标的物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按悔拍处理

标的物是否限购,请有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指定日期前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本拍品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及组织看样(自变卖公告起60天内进行看样登记)(具体看样时间在开拍前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400-839-8081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注:对无证建筑物及在建工程能否办理房产证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做任何担保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京市奥体支行,账号:6228400397668363663)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744555.1998438769.1.X29vTs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网拍咨询电话:18951637238承办法官电话:025-83577168(朱法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77210联系地址:南京市雨润大街99号6号楼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监督电话:12368网址: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4日变卖须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30日10时至2025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5/14,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买受人资格、标的物买卖条件有明确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及条件;不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买卖资格及条件的,导致标的物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按悔拍处理

标的物是否限购,请有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指定日期前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参加竞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委托代理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权利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28.1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变卖余款,特别提醒: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京市奥体支行,账号:6228400397668363663),并在付清剩余变卖款接到电话通知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6号楼)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款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77210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监督电话:1236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网拍咨询电话:18951637238承办法官电话:025-83577168(朱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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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连运村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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