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4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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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银河路577号21号楼2单元1004户房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90857

50.268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4
起始日期
80.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22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9.81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0.2683万元
  • 单价:0.6229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青岛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04
  • 结束日期:2025-05-05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银河路577-28号
  • 评估价:69.81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0.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年龄装修情况房屋户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
    钥匙:情况钥匙权利限制情
    查封情况:查封被青岛市城
    看样时间:看房为准,未看房产生的差异法院概不负责,谢谢。请买受
    房屋结构:钢混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2单元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青岛市城阳区银河路577号21号楼2单元1004户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鲁0214执6060号房屋产权证鲁(2017)青岛市城阳区不动产权第0007769号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蔡田亮评估鉴定基准日2025年2月17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住宅是否已腾空租赁情况暂时无人登记租赁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80.7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房屋户型房屋楼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房屋的实际情况以线下看房为准,未看房产生的差异法院概不负责,谢谢

起拍价:502683.1元,保证金:6万元(竞买人如悔拍,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增价幅度:0.5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5月3日止接受咨询,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一)竞买人必须具备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约束,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应提前就有关房屋税费、欠缴费用等问题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物业等相关部门查询

1、该房屋水电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缴纳情况,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准确欠费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

2、标的物查封状况: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3、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物的过户手续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煤、物业等欠费均依法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依法承担

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上述房屋案件当事人等,自本公告期满5日视为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案件被执行人、债权人注意事项:债权人如愿意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的,请于本次拍卖结束(流拍)后5日内向本院案件承办人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八、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需备注(2024)鲁0214执6060号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账号:6228400247085540361开户行联行号:103452110018)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拍房贷款业务及拍卖流程相关咨询电话:盛亿拍卖(山东)有限公司0532-58713792

友情提示:认准官方联系方式,谨防金融诈骗

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竞买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青岛市城阳区银河路577号21号楼2单元1004户房产[不动产证书号:鲁(2017)青岛市城阳区不动产权第0007769号]住宅面积为80.7平方米,房屋结构钢混,具体税务买受人自行咨询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日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后,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城阳区支行,账号:6228400247085540361,开户行联行号:103452110018)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依法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依法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有关房屋税费问题请先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拍房贷款业务及拍卖流程相关咨询电话:盛亿拍卖(山东)有限公司0532-58713792

友情提示:认准官方联系方式,谨防金融诈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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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银河路57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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