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龙沙村联合路135号丽水蓝湾小区4幢103房权利来源(2024)闽0122执恢1680号权证情况拍品所有人福建东方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住宅租赁情况无钥匙有配套情况毛坯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位于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龙沙村联合路135号丽水蓝湾小区4幢103房
房屋所有权人为被执行人福建东方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建筑面积为89.8平方米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1:该拍品为毛坯,如拍卖成交后,非因买受人个人原因一个月内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或房产移交手续的,买受人可向本院书面申请本次拍卖作不成交处理,所缴纳的拍卖款无息退还
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产权过户以本院作出的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情况为准,本院对何时能办理产权过户及将房产腾空交付不作保证
2:本拍品仅拍卖房产不包含家电家具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公告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连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位于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龙沙村联合路135号丽水蓝湾小区4幢103房
房屋所有权人为:福建东方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建筑面积为89.8平方米
产权证号:用途:住宅
起拍价:321735.6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以上起拍价不包括买卖双方税费及各种欠费;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变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1:该拍品为毛坯状态,如拍卖成交后,非因买受人个人原因一个月内未能实际交付该拍品的,买受人可向本院书面申请本次拍卖作不成交处理,所缴纳的拍卖款无息退还
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产权过户以本院作出的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情况为准,本院对何时能办理产权过户及将房产交付不作保证
2:本拍品仅拍卖房产不包含家电家具
具体税收明细因标的物尚未成交,成交价格不明确,所以无法确定
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前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成交后悔拍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连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连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应符合连江县的限购政策,具体详情请咨询有关部门,违反限购政策参与竞买的,将导致拍卖、变卖无效,买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与执行局(陈法官)及第三方拍辅(汉德拍卖)联系
看样时间将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且仅安排一次现场看样,与第三方拍辅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后按要求发送姓名、手机号码、拍品名称进行[现场看样预约登记],第三方拍辅机构工作人员安排看样时间后将统一通知看样时间并[组织带领现场看样],若无人预约则该拍品不安排现场看样,现场看样不得使用电子设备进行摄影、摄像
咨询电话:191713452740591-22139066
特别提醒:本院进行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全过程规范、高效、透明
本院仅委托第三方拍辅机构(福建汉德数字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拍品基本情况咨询]、[现场看样预约登记]、[组织带领现场看样]服务,有意者、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提供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本院也未与除(福建汉德数字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若有其他个人或机构借用网络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及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竞买人签订相关委托手续、代为拍卖协议并从中收取手续费、中介费,或向竞买人承诺拍品以起拍价、低于市场价成交再另行收取高额代拍费用等行为,请有意者、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四、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取得变卖参与资格方式: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变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确认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连江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1)兴业银行福州连江支行,账号118380100100006552049338),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咨询电话:19171345274
0591-22139066监督电话:0591-22139028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17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网络司法变卖须知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连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连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连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25日日16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人民币40000元以上)支付变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确认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连江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1)兴业银行福州连江支行,账号118380100100006552049338),并在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后一日(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连江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1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变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1-2213902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191713452740591-22139066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