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4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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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进士西路19号、21号、21号负2-2共计七处房产(整体拍卖)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93798

610.50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5
起始日期
3651.8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67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72.1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10.505万元
  • 单价:0.1672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武隆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5
  • 结束日期:2025-05-16
  • 地址: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进士西路19号
  • 评估价:872.1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651.8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简装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负责户口的迁入、迁
    查封情况:查封1、拍品介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电话:400-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07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案
    装修配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调查表拍品名称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进士西路19号、21号、21号负2-2共计七处房产(整体拍卖)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案号(2025)渝0156执恢141号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商业、住宅、库房土地使用权类型部分划拨、部分出让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共3651.86㎡权利限制情况有抵押、查封1、拍品介绍:据评估报告资料显示:1.武隆县江口镇进士西路19号,产权证号:307房地证2013字第54443号,建筑面积:189.18㎡,标的证载楼层:第4层;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2.武隆县江口镇进士西路19号,产权证号:307房地证2013字第54445号,建筑面积:267.74㎡,标的证载楼层:第1层;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服用房;房屋结构:混合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3.武隆县江口镇进士西路19号,产权证号:307房地证2013字第54447号,建筑面积:267.74㎡,标的证载楼层:第3层;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4.武隆县江口镇进士西路19号,产权证号:307房地证2013字第54448号,建筑面积:267.74㎡,标的证载楼层:第2层;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5.武隆县江口镇进士西路19号,307房地证2012字第4013号,建筑面积:2232.2㎡,标的证载楼层:共7层(负2至5层);用途:住宅、商业/住宅、商业;房屋结构:框架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9年10月13日(住宅),2039年10月13日(商业);6.武隆县江口镇进士西路21号,307房地证2012字第4014号,建筑面积:247.42㎡,标的证载楼层:第1层,实际位于名义层负2层;用途:仓库/仓库;房屋结构:砖混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82年7月12日;7.武隆县江口镇进士西路21号负2-2,产权证号:307房地证2012字第4015号,建筑面积:179.84㎡,标的证载楼层:第2层,实际位于名义层负1层;用途:住宅/仓库;房屋结构:砖混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82年7月12日;上述标的均简装,现被执行人经营、使用(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其他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3、拍卖对象是否存在违章建筑,须竞买人自行实地了解并承担风险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法院所展示的说明和提供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注:1、本次拍卖包含标的房屋室内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的动产

标的所在宗地啊上未登记建筑物、构筑物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2、上述标的的有证部分存在内部结构改建,且有未经审批自行搭建的房屋,可能面临罚款、强制拆除等行政处罚风险,请竞买人引起注意

若要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上述房屋土地性质存在部分划拨用地,划拨用地房屋的过户需垫付除税费外的土地补偿金,如土地登记部门可将土地性质转为出让地,且买受人自愿转为出让地,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自承担

4、经现场勘查,标的现门牌号为进士西路22号,拍卖标的存在占用相邻宗地的情况,其占用范围不详

本次勘验无法查询到相关水、电、气、物业等欠费情况,如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详情请买受人自行实地了解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由本院依法审查后负责标的物的交付,买受人可与网络辅助拍卖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5、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不对未查明的瑕疵承担责任,意向竞买人注意参拍风险,谨慎参拍

评估价:8721500元,起拍价:6105050元,保证金:122101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组织看样等工作,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辅拍公司办理看样登记,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3110300;呼叫中心:400-0601332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已通知到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司法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变)卖成交或者以物抵债裁定书后15日内办理过户税费缴纳和税费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税费缴纳或者退还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注意:出卖人应当主动配合买受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相关境外交易单据或海关报关单据、完税证明等),以便从其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相应的财产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出卖人如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征收管理机关可能依法直接按照拍(变)卖成交额或者以物抵债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5、本次拍卖价格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者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和室内装修装饰,但不包含可移动的动产、债务债权、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6、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大修基金、房产税费、水、电、气等)及移交时的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到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申请,并经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确认

9、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12、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请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5000128620005250057330937)(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辅助机构电话:重庆市新益拍卖有公司17783593241、023-63110300、400-0601332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7823032代法官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7823012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中路47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附:1、执行依据法律文书2、评估报告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拍卖须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5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16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2,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经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三)竞买人参与竞买,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本院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标的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七日前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其中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淘宝技术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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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重庆市武隆区江口镇进士西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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