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4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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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创业园区软件园大厦A顶层转让(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结束>

资产编号:8894321

292.5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1
起始日期
425.4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87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92.52万元
  • 单价:0.6875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包头市
  • 用途:办公
  • 起始日期:2025-04-01
  • 结束日期:2025-04-15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创业园区软件园
  • 评估价:292.5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25.4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闲置装修情况房屋整
    空置情况:闲置
    建筑类别:大厦
    房屋结构:钢混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无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机构天昊国际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经济类型:股份制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木地板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创业园区软件园大厦A座七层转让(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0109FC250767挂牌起始日期2025-04-01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04-15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创业园区软件园大厦A701、A702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425.48(其中A702是304.74㎡,A701是120.74㎡)套内建筑面积(㎡)254.69(其中A702是182.42㎡,A701是72.27㎡)土地使用权面积(㎡)不详使用期限不详权利性质出让(转让过程不涉及出让金)房产类型办公房屋结构钢混所在层数所在层7层房屋户型受让方应实地踏勘自行了解房屋朝向坐北朝南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闲置装修情况房屋整体情况较好,地面铺设地板砖、木地板等,墙面刷漆,利用情况良好,整体维护保养状况良好,室内水电消防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整体布局合理,符合相应规划及空间合理利用使用条件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电梯到6层欠费情况无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实物状况:房屋整体情况较好,地面铺设地板砖、木地板等,墙面刷漆,利用情况良好,整体维护保养状况良好,室内水电消防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整体布局合理,符合相应规划及空间合理利用使用条件

区位状况:人流量较多,附近有超市、药店、餐馆等,配套设施齐全,商业繁荣度高

其他情况1.A702基本情况:层数11,层次7,套内面积含阳台182.42㎡,共有分摊面积122.32㎡,实勘面积304.74㎡

2.A701基本情况:层数11,层次7,套内面积含阳台72.27㎡,共有分摊面积48.46㎡,实勘面积120.74㎡

3.特别注意:房本标注总层数为11层,现场查看标的所在层为7层(顶层),房屋建筑总层数为7层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2925200.00元(含税)评估基准日2024-06-30评估机构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2925200.00元(含税)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申请与承诺》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新联公司2024年第26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告知1.本次转让标的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证号为包房权证开字第332633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坐落于稀土高新区创业园区软件园大厦A,产别为股份制房产,转让方承诺标的权属明确,无产权纠纷

房屋所有权证标注总层数为11层,实地踏勘为7层标的类型为办公用房,标的照片仅供参考,公告中披露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受让方现场勘验为准

2.标的状态:闲置

3.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受让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1.受让方应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支付到中心结算账户

2.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向转、受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3.受让方收到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所转让标的交割及权属变更手续

4.中心在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付交易价款;或经受让方同意,在收到受让方标的交割完成及同意中心转付价款行为的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付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公告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至中心

交易双方需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3.公告中公示的内容需作为《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4.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本次标的办理权属变更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受双方分别承担

6.受让方声明:我方具有完成民事责任能力且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地址: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勘验联系人:刘静18047292050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公告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4-0109:00:00至2025-04-1517:00:00报名手续申请书.do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877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15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未按公告约定与出让方完成标的交接工作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4-0109:00:00-2025-04-16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按成交底价5%收取服务费

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进入“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官网首页→“政策法规”→“收费办法”查阅《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附件下载无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赵经理咨询电话18586095939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赵羲18586098121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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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创业园区软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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