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4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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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五台车辆公开打包转让(内蒙古房运贸易有限公司) <结束>

资产编号:8894621

48.027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7
起始日期
2025-04-1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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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8.027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用途:机动车
  • 起始日期:2025-04-07
  • 结束日期:2025-04-11
  • 地址:[鄂尔多斯市]五台车辆公开打包转让(内蒙古房运贸易有限公司)
  • 评估价:48.027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区人民政府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支付方式:现金
    燃料类型:燃油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五台车辆公开打包转让(内蒙古房运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0109CL250142挂牌起始日期2025-04-07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04-11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概况基本属性车牌号车辆基本情况查看附件下载注册日期车辆基本情况查看附件下载年审期限车辆基本情况查看附件下载品牌型号车辆基本情况查看附件下载发动机号码车辆基本情况查看附件下载车架号车辆基本情况查看附件下载排量车辆基本情况查看附件下载燃油种类车辆基本情况查看附件下载变速箱车辆基本情况查看附件下载里程表公里数以实际勘验为准车辆类型车辆基本情况查看附件下载车辆颜色车辆基本情况查看附件下载车辆现状商业险以实际勘验为准交强险以实际勘验为准违章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其他情况无评估情况评估价(元)480274.00评估基准日2025-3-18评估机构内蒙古中烨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底价(元)480274元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房运贸易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宇杰联系电话:15947426656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2025年第九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请各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车辆,自行留存照片、视频等勘验资料,了解车辆现状,报废年限,车辆变更、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政策,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否则扣除保证金

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交接时以受让方勘验时的车辆状态交接,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方在勘验时自行做好拍照、记录工作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

【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转移登记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保证金

5、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申请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1、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转让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过户手续

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须在提车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

3、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车辆过户证明,或提交与转让方共同签署的《车辆过户完毕证明》

4、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等非受让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转让方确认后,转让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中心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5、受让方如需将车辆提档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标的包内包括二台大型客车,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过户给自然人,因此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蒙K75087强制报废期至2030年9月1日;蒙K91757强制报废期至2028年10月29日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转移登记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竞价/履约保证金

一、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可通过经转让方确认的债权抵顶价款说明文件结算)及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5%支付),持《申请书》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

二、本次处置车辆的相关要求:1、车辆必须办理转移登记(车辆号牌不随车转让)

2、车辆转让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受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根据受让方提供的车管所正规发票只承担违章罚款的费用

3、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异地提档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车辆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车辆停放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预约车辆勘验联系人:联系人:刘宇杰联系电话:15947426656竞买报名报名时间2025-04-0709:00:00至2025-04-1117:00:00报名手续3.受让申请书(3).doc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4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11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扣除转让方、受让方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等材料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5)受让方受让车辆后,因自身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转移登记证明,或与转让方共同签署的《车辆过户完毕证明》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规则的情形

处置方法: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最终受让方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在中心核实车辆转移登记证明或与转让方共同签署的《车辆过户完毕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4-0709:00:00-2025-04-1409:3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车辆基本信息确认表.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李女士咨询电话0477-3109613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修先生1858609592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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