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巴彦淖尔市亨泰冶金有限公司33.3333%国有股权转让标的编号N0109GQ240035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4-06-27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4-07-24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巴彦淖尔市亨泰冶金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东区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郝忠民成立时间2003/05/22注册资本+币种21000000.00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891747945301K所属行业其他金属及合金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铁合金,工业硅和电石冶炼(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职工人数2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巴彦淖尔市康立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33.33332郑勇33.33333郝忠民33.3333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34.653464-15.789429-15.789429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753.96034619.319445734.640901审计机构名称呼和浩特市中信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03/318.6633668.2626450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季报1096.26763301096.267633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3/06/3017.326732-13.679806-13.679806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816.36705879.616534736.75052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376.576458评估基准日2023-06-30评估机构内蒙古企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1209.45889379.6165341129.842359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巴彦淖尔市康立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802701433466H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南路21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持有产(股)权比例33.3333%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3.3333%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董事会决议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评估报告显示:(1)纳入评估范围的部分房产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2)2021年4月17日,巴彦淖尔市亨泰冶金有限公司将坐落于巴彦淖尔开发区(东区)第二十街坊的厂房出租给巴彦淖尔市宏昌物资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租赁期10年,即自2021年4月17日起至2031年5月16日止(免租期1个月)
2021年4月17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止每年租金50万元,2025年5月17日起至2028年5月16日止每年租金60万元,2028年5月17日起至2031年5月16日止每年租金70万元
租金一年一交2022年4月20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2022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16日租金减少为每年35万元,即年租金减少15万元
其他条款仍执行2021年4月17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3)巴彦淖尔市亨泰冶金有限公司2004年4月初陆续投产,2014年10月19日根据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规定停止生产,期间由郝忠民承包经营
(4)巴彦淖尔市亨泰冶金有限公司三家股东巴彦淖尔市康立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郝忠民、郑浩生在2003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就郝忠民承包费、固定资产拍卖款、政府拆迁补偿款、清理固定资产收入、租赁收入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尚在清算中
2、本项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资料,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公司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以上相关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3、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审计报告显示转让方已完成了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义务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6、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优先购买权行权方式如下:(1)公告期结束时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公告期结束时如产生二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均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如上述股东可就股权受让比例达成一致,则按其约定的股权受让比例协议成交;否则,上述股东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竞价成交
(3)公告期结束时如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还有其他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所有意向受让方一同参与网络竞价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行使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报价为当前有效报价,其他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如仍要行权,必须加价
竞价结束时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最高价相同,原股东优先受让)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次股权转让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式参与竞买、举牌
10、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37658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8、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4-06-2709:00:00至2024-07-2417:00:00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交纳:金额600000.00元,按系统提示交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①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其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②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最高按成交额5%收取,具体按收费办法执行附件下载授权委托书.docx受让申请书.doc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产权交易).doc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杨经理咨询电话18586095998咨询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日(9:00至17:00),现场勘验需提前一天预约
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技术支持李经理1858609592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