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4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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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市桥街繁华路66号物业出租项目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8895017

0.0010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4
起始日期
2877.6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10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10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4-14
  • 结束日期:2025-04-18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繁华路
  • 评估价:0.0010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877.6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广州产权交易所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后的装修方案需包含
    小区:番禺区政府
    经济类型:个体
    拍卖原因:融资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融资方基本情况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信息发布需求遴选方案补录披露信息经办人联系方式融资企业附件材料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GZ2025DG200891监测编号GZ2025DG200891标的名称番禺区市桥街繁华路66号物业出租项目出租底价10.25172元每十二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自第二个租赁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挂牌日期2025-04-14挂牌截止日期2025-04-18资产概述暂无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番禺区市桥街繁华路66号物业出租项目监测编号GZ2025DG200891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10.25172-1,704.905724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说明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个)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原出资额(万元)原出资比例(%)增资后出资额(万元)增资后出资比例(%)交易达成条件募集资金用途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本次招租只接受由一个主体独立参与,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组成联合体参与

2.承租方须于签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首年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该物业租金不含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公摊费等其他费用,承租方承租后需自行聘请物业管理单位或保安服务单位

3.出租标的证载用途为办公,本次出租用途为办公

承租方须按照出租用途使用,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或变更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或变更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承租方对出租物业的所有安全、环保、消防等手续承担责任

出租物业不具备一次消防验收材料,出租方不承诺也不保证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能符合承租方的具体使用功能和不时变化的环保和安全规范,承租方须自行评估出租物业现状设施条件是否具备消防改造可行性,且消防设施整改、投入工程及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负责

如承租方因一次消防原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时,出租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承租方承租后,承租方负责按照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如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其使用需要或配套设施因根据承租方具体的使用功能而不符合有关规范(特别是消防规范)的,概由承租方自行和自费重新配置完善,租赁期内承租方需负责物业消防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等工作,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租,且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时,所增加的有关设施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本次出租的物业总建筑面积为2877.69平方米,其中证载建筑面积为2830.78平方米,根据产权证附记记载未计入建筑面积46.91平方米,其中一楼有约30平方米的机房需保留给区政数局使用,不纳入出租范围,因此本次公开招租的建筑面积为2847.69平方米,承租方承租后的装修方案需包含对机房的隔离方案

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对该物业进行现场查勘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及物业相关证照等各方面的情况,同时清楚了解出租方将按此现状交付

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已事先考虑该物业的公示的面积、范围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范围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范围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范围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6.承租方承租后需负责物业内现有绿植的日常养护工作,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置或更换现有绿植

7.出租物业只有一个电表和一套供电设备,承租方承租后需与区政数局(机房)共用,由承租户负责供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由承租户承担相关的费用

每个月物业的电费由承租户先行支付,并按区政数局实际使用量(区政数局的机房有独立分表)乘以当月供电部门提供的平均电价计算区政数局当月的电费,承租户在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后向区政数局申请收取相应的电费

8.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番禺区政府或其授权政府部门决定收回出租物业(含土地)的,视为合同因不可归责于租赁双方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出租方有权在提前3个月告知承租方的情况下,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方须无偿退回出租物业(含土地),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经济损失赔偿或补偿

9.本次出租的物业,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生效24个月内,对物业投入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计、室内地面、墙面天花、室外地面、绿化、外墙、门窗、设备设施及水、电、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装修和改造等),总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供装修改造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工程结算评审资料等)

承租方在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改造前,应向出租方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装、加建、改建方案、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如涉及的工程需要报建的,承租方还应办理相应的报建许可手续),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审核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动工,如因出租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核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一切责任、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施工完成后需进行工程验收并向出租方提供验收合格资料后方可使用租赁到期后,所有入墙入地的固定装修(包括照明设施、水电设施和门窗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二、融资方基本情况增资企业名称基本情况住所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经营规模经营范围股东个数职工人数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主要财务指标(万元)前一年度审计报告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万元万元万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万元万元万元备注前二年度审计报告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万元万元万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万元万元万元备注前三年度审计报告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万元万元万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万元万元万元备注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综合产权交易系统(http://www.gemas.com.cn/portal/login.jsp)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增资条件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综合产权交易系统(http://www.gemas.com.cn/portal/login.jsp)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至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

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所有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2)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2)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比例按固定金额收取307,551.6(元)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融资方审核通过后可交纳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资格确认后,保证金交纳有效工作日5天内17:00前交纳(以银行达账时间为准)交纳账号收款单位: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20344999900100000749251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保证金处置方式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委托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月租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径退回

四、信息发布需求信息发布期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1、信息发布终结

五、遴选方案遴选方式遴选方案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

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

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六、补录披露信息无七、经办人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周先生、罗小姐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536、020-89160956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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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繁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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