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4 22:31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南京市]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国贸大厦辅楼5层公开招租

[南京市]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国贸大厦辅楼5层公开招租 <结束>

资产编号:8895398

55.5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5
起始日期
905.5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61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5.5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5.53万元
  • 单价:0.0613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南京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4-15
  • 结束日期:2025-04-27
  •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
  • 评估价:55.5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05.5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不变装修期限无承租
    建筑类别:大厦
    居室数:二十五房
    竞价周期:知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国贸大厦辅楼5层公开招租项目编号N0117FCZZ251222挂牌起始日期2025-04-15挂牌截止日期2025-04-27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国贸大厦辅楼5层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业用房所在层数5层租赁面积约(㎡)905.58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租金递增方式3年不变装修期限无承租押金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房屋现状标的状态在租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是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其他情况如原租户未能续租将在出租方规定时间内搬离评估情况评估价555300.00元/年评估基准日2024-12-26评估机构江苏国衡中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租金底价(元)555300.00元/年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江苏省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江苏省省级机关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074XR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出租方承诺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特别告知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限用于办公,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房屋租赁合同详见公告附件)承租方资格条件一、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意向承租方为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需与本房屋租赁用途相符

三、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事项:(一)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标的交割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25-86798880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4-1509:00:00至2025-04-2717:00:00报名手续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的材料(企业法人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仅企业法人必须提供,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三)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四)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

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

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五、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一)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五、意向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其他交易文件产生违约结果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挂牌出租/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自由竞价时间待通知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房屋租赁合同范本.pdf授权委托书(公告附件).docx开票信息(公告附件).docx承租承诺函.doc联系方式标的咨询张女士联系方式:025-83163356咨询时间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咨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技术支持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其他传真:025-83163352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