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依据:(2024)赣0722执142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执行案号(2025)赣0722执恢498号电话标的物信丰县嘉定镇马鞍山信雄公路边房产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信丰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联系严法官19907972758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信丰法院首封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6.有无优先购买权?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执行员签名:卢法官时间:2025年4月14日备注:情况说明请尽可能详尽,尤其不动产需要拍摄录像的,请在移交网拍小组时务必提供钥匙或者告知钥匙可由何人提供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信丰县嘉定镇马鞍山信雄公路边房产的公告(第一次拍卖公告)信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6日10时至2025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信丰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信丰县嘉定镇马鞍山信雄公路边房产,一层房产证号:赣房权证信房字第30535-1/2号,赣房权证信房字第30535-2/2号,建筑面积:66.7平方米,所在楼层:1/5层,规划用途:住宅
二层房产证号:赣房权证信房字第30534-1/2号,赣房权证信房字第30534-2/2号,建筑面积:66.7平方米,所在楼层:2/5层,规划用途:商业
三层房产证号:赣房权证信房字第30533-1/2号,赣房权证信房字第30533-2/2号,建筑面积:76.59平方米,所在楼层:3/5层,规划用途:住宅
四层房产证号:赣房权证信房字第30532-1/2号,赣房权证信房字第30532-2/2号,建筑面积:76.59平方米,所在楼层:4/5层,规划用途:住宅
五层房产证号:赣房权证信房字第30531-1/2号,赣房权证信房字第30531-2/2号,建筑面积:64.57平方米,所在楼层:5/5层,规划用途:住宅
土地证号:信国用(2008)第0104969-1号,使用权面积:78.4平方米,地类(用途):商住,使用权类型:空白
终止日期:空白特别注意:根据自然资源局回复函内容如下:经查档案资料,其原审批材料中未明确土地使用权类型,未发现缴纳土地出让金相关费用的票据资料,只能认定该房屋所在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起止日期等均无法明确,目前无政策规定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情况
房屋过户情况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准为准特别提醒:竞买人需在拍卖之前详细查询当地房产部门过户相关政策,是否符合当地房屋竞买资格要求,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且符合当地房屋购买政策(如限购等)的均可参加竞买
该房产物业、水电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缴纳及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要时间,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起拍价:此次拍卖起拍价计97.293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待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过户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及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搬运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无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竞买人将拍卖余款在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信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账号:286300010310000128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咨询电话:19907972758(严)信丰县人民法院2025年4月14日拍卖须知信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6日10时至2025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信丰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信丰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向信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信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9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22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信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账号::2863000103100001281),缴纳成交价余款后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待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过户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及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搬运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97—330299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97—330006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信丰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