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4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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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义宁镇宁红大道101号香格里拉小区10#-1001室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96007

38.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3
起始日期
106.7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59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8.4万元
  • 单价:0.3596万元/平米
  • 区域:江西省 九江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03
  • 结束日期:2025-05-04
  •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宁红大道101号香格里拉小区10号
  • 评估价:48.718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6.7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已装修,被执行人
    钥匙:状无钥匙,有电梯,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7日
    房屋结构:混合
    电梯:有电梯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001室
    小区:香格里拉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修水县义宁镇宁红大道
    协助执行: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修水县义宁镇宁红大道101号香格里拉小区10#-1001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505)赣0424执恢32号不动产权证赣(2019)修水县不动产权第0003041号标的所有人冷**陈**标的现状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房屋结构混合土地权利性质/类型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状态已登记登记时间2019-02-22建筑面积(㎡)106.78查封情况已查封抵押情况无抵押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所在层/总层数10/20现状无钥匙,有电梯,已装修,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居住使用中瑕疵状况未腾房,交接较慢标的物估价标的参考总价487181.61元税费承担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修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7日9时起至2025年5月2日17时(上班时段)接受咨询、预约看样

六、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5月3日10时至2025年5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信息以相关部门登记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十、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14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修水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修水支行,账号:79290078340000166901,并在2025年5月14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修水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秀水大道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

十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的主体承担,被执行人方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费用在过户交接完成后60天内退回)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对于重新拍卖造成的差价、损失,从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不够扣除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否则强制执行

十三、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房产局、国土局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据

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及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问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因办理二次、三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负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此次拍卖的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补提取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相关本标的物的保存费用及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及被其他有权机关再次查封等后果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修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以个人名义拍得,欲变更登记至配偶或他人名下的,亦需向本院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十九、拍卖余款请竞拍结束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744555.1998438769.1.X29vTs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二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2小时内与本院联系

二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看样咨询电话:13507025022(江西大唐拍卖:黄女士)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秀水大道7号修水县人民法院二0二五年四月十七日修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3日10时至2025年5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修水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2/08),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修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3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拍卖成交确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过户变更相关的税费按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特别提醒: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本院将过户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完税凭证》等证明文件原件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不再结算,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经结算确认无误后,买受人代垫付费用将于结算后六十日内支付给买受人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此次拍卖的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秀水大道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变更或过户)所涉及的相关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联系电话:13507025022(江西大唐拍卖:黄女士)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秀水大道7号修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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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宁红大道101号香格里拉小区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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