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4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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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南市区建安办事处包元居委会包元15栋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897004

51.430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30
起始日期
216.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37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80.360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1.4305万元
  • 单价:0.2371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亳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30
  • 结束日期:2025-05-01
  •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 评估价:80.36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16.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车位:费、车位管理费等欠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空否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无抵押
    小区:和当地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中小学
    环境:市区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
    配套情况:车位
    楼栋总数:5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请买受人自行询问清楚法院概不承担一系列问题纠纷,均以现状处置

无法过户的房屋法院不预留原房主承担的过户税费,之后可以过户后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如需房产部门测绘后方能过户的不动产,法院预留一个月的时间来让买受人过户,无特殊原因,超期未办理过户的不预留过户税费

预留的税费不包含需要过户而产生的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出让金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询价结果:803602元2、交通状况:交通便捷

3、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学校、高中、超市、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

4、特殊说明:税费负担: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物业、水、电、气、供暖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5年5月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张佩军名下位于拍卖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南市区建安办事处包元居委会包元15栋:建筑面积:216.90m²,不动产权证书号:2000006538,所在层数/总层数:1-2/2层;评估价:803602元,起拍价:514305.28元,保证金:51000元,增加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淘宝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

2.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受托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按照法律规定交付,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任何原因导致拍卖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七、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责任

八、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动产),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应有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房屋租赁人、共有人等)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可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竞买人身份参与竞买

不参与竞买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一、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名称: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号:20000569613610300000122508890),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谯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三、谯城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

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谯城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百合路执行局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355938773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4日竞买须知谯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5年月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标的物,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按照法律规定交付,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任何原因导致拍卖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五、涉及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动产)

本院对土地、房屋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房屋租赁人、共有人等)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可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竞买人身份参与竞买

不参与竞买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在相应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七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余款至本院账户(户名: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名称: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帐号:20000569613610300000122508890),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谯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百合路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标的物权属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应有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收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公告中关于标的物的其他相关情况可以咨询拍卖辅助机构,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网拍管理员或执行法官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谯城区人民法院所有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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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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