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4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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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三亚临春第壹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90%股权延期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8900737

8154.8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03
起始日期
2024-12-1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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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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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8154.8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三亚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4-12-03
  • 结束日期:2024-12-16
  • 地址:[三亚市]三亚临春第壹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90%股权延期转让
  • 评估价:8154.8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建筑类别:多层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费用由政府
    注册资本:20230000.0
    转让方:第壹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瑞炯
    注册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兆龙北路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不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
    优先受让权:是
    营业收入:2023.0
    利润:2023.0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三亚临春第壹城市更新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三亚临春第壹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90%股权延期转让项目编号QY202411HN3079-1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止挂牌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12月3日挂牌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6日标的挂牌价8154.85万元标的保证金1000万元标的简况标的企业情况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等相关业务

公司主要资产为临春片区起步区项目开发权益及货币资金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三亚临春第壹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三亚市吉阳区兆龙北路0003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黎瑞炯成立时间2023年6月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105MAA9AP9L5P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三亚临春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标的企业内部决议三亚临春第壹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数据: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3年12月31日0113,276.6584,957.49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42,259,838.1880,144,880.6962,114,957.49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单位: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年9月30日090,939.8668,204.89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度1,448,813,019.941,358,659,857.5690,153,162.38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详见重大事项披露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河南佳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号豫佳源(资)评报字(2024)第188号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核准(备案)号三城更函〔2024〕26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三亚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144,926.93135,865.999,060.9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8154.85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三亚临春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000MAC8ADLE41注册地(住所)三亚市吉阳区兆龙北路0003号类型(经济性质)国有控股持有产(股)权比例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90%转让方决策文件三亚临春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第4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披露1.标的企业需承担搬迁补偿费用,搬迁补偿费用约为人民币5.65亿元,最终搬迁补偿费用由政府主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确认,具体内容以《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为准

2.对标的企业名下拥有的地块,标的企业需要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110800万元

本公告发布前,标的企业已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22148万元,将于2024年11月15日前支付33252万元剩余首付款

标的企业应于2025年10月15日前向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支付55400万元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转让方及受让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向标的企业提供资金

3.标的企业已签署三份服务协议,约定标的企业有义务向转让方或其关联方支付如下三笔前期费用,具体包括前期服务费9030万元、融资服务费1320万元以及担保服务费660万元,前述费用合计11010万元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标的企业应按三份协议及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前期费用,具体内容以《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为准

4.标的企业已经完成9000万元实缴资本,标的企业注册资本未完全实缴部分,受让方摘牌后需按照标的企业章程要求按持股比例履行实缴义务

5、标的企业对外投资了三亚鹭鸣雅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该企业申请设立的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人民币,由标的公司于2029年9月3日之前缴足,标的企业目前对三亚鹭鸣雅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出资,且该公司尚未实质开展经营活动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评估报告

转让方承诺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转让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5、预公告的相关情况:转让方于2024年9月5日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公开平台上发布了该项目的预公告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三亚城市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三亚临春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第4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受让方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遴选,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企业或其关联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排名前100名(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公布的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500强排名为准)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二)意向受让方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并提供相应凭证加盖公章

申请企业与关联企业的关系可以是多层次的,且每层关系均须符合上一级公司对下一级公司的股权比例均大于50%或上一级公司对下一级公司处于实际控制状态(如占过半数董事会表决权)

同时,申请企业与关联企业还应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同一申请企业只能提交一次申请,并出具相应承诺

存在同一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等情形的企业视为同一申请企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协议约定支付价款,视为违约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3、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申请受让视为对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已知悉并接受

4、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交割1、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后,股权变更登记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完成日之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和转让方按约定股比享有和承担

3、其他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1000万元,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00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340100788017000046514、本项目所有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均采用人民币结算

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海南省三亚市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1、公告期满,采用“综合评议+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总分为100分,综合评议分数为60分,网络竞价分数为40分,两项加和总排名第一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

(详见《遴选实施方案》)2、综合评议结束后按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前5名意向受让方(不足5名取前4名,以此类推)凭转让方出具的《关于确认网络竞价入围意向方的函》进入网络竞价环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

3、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5、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意向受让方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17:00止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12月1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3、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承诺函6、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排名前100名证明材料(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公布的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500强排名为准)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则提供国有股东的产权登记信息等股权证明材料

7、意向受让方提供关联企业材料的同时需提供完整的股权架构图

上一级公司对下一级公司处于实际控制状态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并提供相应凭证加盖公章

9、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受让方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第二候选人的保证金如未进行顺位递补,交易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它未中选人的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产权转让委托协议》约定承担,资料备索遴选安排一、意向受让方应于2024年12月16日前前往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获取《遴选实施方案》及《产权交易合同》模板,按照《遴选实施方案》规定编制文件

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评议时间以《遴选实施方案》为准二、综合评议结束后按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前5名意向受让方(不足5名取前4名,以此类推)凭转让方出具的《关于确认网络竞价入围意向方的函》进入网络竞价环节

三、资格审核意见为符合的意向受让方,以综合评议环节与网络竞价环节竞得的分数两项加和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取前两名(不足两名选一名),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如最高分相同,则报价高者为第一候选人,报价低者为第二候选人),总得分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人,挂牌结果在我所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候选人确定为最终受让方

附件下载《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咨询电话项目咨询报名:王女士88212428技术支持刘先生66558002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17:00止(工作日)单位地址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其它(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公告期满,采用“综合评议+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总分为100分,综合评议分数为60分,网络竞价分数为40分,两项加和总排名第一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

(详见《遴选实施方案》)2、综合评议结束后按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前5名意向受让方(不足5名取前4名,以此类推)凭转让方出具的《关于确认网络竞价入围意向方的函》进入网络竞价环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

3、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5、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意向受让方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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