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嘉峪关分行持有的嘉峪关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股权抵债资产转让项目标的编号N0118GQ250004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2月18日挂牌截止日期2025年3月17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嘉峪关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宏达路677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怀军成立时间1998年2月10日注册资本+币种13673.03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20200224649554F所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砖瓦制造;建筑用石加工;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安全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建筑物清洁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砖瓦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水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363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7.862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30.003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30.00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2.14内部决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处置委员会批复通知书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54962.626013.224829.08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79299.8516537.6262762.23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0932510.005420.894632.05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度报表94594.8827200.6067394.28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834.11评估基准日20240930评估机构甘肃中勤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94594.8827200.6067394.28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20200224640736X注册地(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华中路616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持有产(股)权比例2.1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14%内部决策形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处置委员会审议转让方承诺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处置委员会批复通知书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利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及标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
意向受让方系统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资料的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转让产权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2.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状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4.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受让方应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标的企业资产状况及“重要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835万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线下支付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一次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原债务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配偶或亲属、经营地址或电话与原债务人相同的关联企业或个人不得购买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1.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携带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不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意向受让方通过转让方资格审核,并按《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资料的全部内容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接受本转让公告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不低于转让挂牌价受让标的
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同时应充分调研标的企业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判断是否具备购买该股权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5.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其他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8.《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双方未能履行合同相关责任义务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9.交易价款的划转以转、受让双方盖章确认的《划款指令》为准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等产权交易文件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交易方式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若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公告期延长7个工作日,如仍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公告期内09:00:00至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以下纸质报名资料,具体如下:1.主体资料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等产权交易文件
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报名资料具体如下:(1)主体资料:企业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产权交易文件;(3)本项目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应由法人/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易保证金:200万元,截止挂牌时间结束时,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等产权交易文件提示交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付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通知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成交后,受让方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时,除承担上述责任外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挂牌转让/网络竞价增价幅度(元)10000自由竞价时间3月18日早上9:00-1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交易服务费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张经理13609336717赵经理13321333988咨询时间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1.甘交所网站www.gscq.com.cn2.微信公众号:GSCQ456(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