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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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持有的乌苏市捷特尔花园小区1套住宅及1间车库房地产转让(资产包二)(二次挂牌) <即将结束>

资产编号:8902415

34.7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10
起始日期
53.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48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4.7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4.71万元
  • 单价:0.6488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乌鲁木齐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5-02-10
  • 结束日期:2025-04-16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
  • 评估价:34.7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3.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闲置装修情况/抵押
    空置情况:闲置
    查封情况:查封、扣押、冻
    建筑类别:大厦
    房屋结构:砖混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02室
    小区:市捷特尔花园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
    转让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环境:花园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车库
    楼栋总数:1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持有的乌苏市捷特尔花园小区1套住宅及1间车库房地产转让(资产包二)(二次挂牌)项目编号N0125FC240229-2挂牌起始日期2025-02-10挂牌截止日期2025-02-25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5年9月12日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新市区北京东路306号院捷特小区1-3-102室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111.40套内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53.50使用期限2053年10月15日止权利性质出让房产类型住宅房屋结构砖混所在层数第一层/共六层房屋户型/房屋朝向/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闲置装修情况/抵押情况/配备电梯欠费情况/配套、环境、交通、亮点附带赠送地下室一间其他情况不动产权登记证号:乌苏市房权证2005字第00016592号,土地使用权证:乌苏国用(2007)第00000472号标的坐落南苑办事处塔里木河西路捷特尔花园小区1幢车库193-34-13号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25.46套内建筑面积(㎡)25.16土地使用权面积(㎡)25.46使用期限2003年10月15日至2053年10月15日止权利性质出让房产类型其他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所在层数第一层/共一层房屋户型/房屋朝向/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闲置装修情况/抵押情况/配备电梯/欠费情况/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其他情况不动产权登记证号:新(2020)乌苏市不动产权第(0019987)号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评估基准日2023-12-31评估机构新疆永信中辰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34710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10-63597354转让方承诺我方通过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贵所公开转让位于乌苏市捷特尔花园小区2套住宅及2间车库房地产项目(二次挂牌)(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委托项目相关信息以《资产转让申请书》内容为准

一、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资产的合法处分权,对该转让行为已经过有效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转让标的资产及随其转让的相关权利,于转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资产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转让方决策文件《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委员会第25次会议纪要》(〔2021〕25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特别告知一、此次转让房产挂牌价为含增值税价格

二、此次转让房产中住宅长期无人居住,水、电、暖、气都已停用,室内装修及厨卫设施破损严重,门窗关闭不严密,墙体粉刷局部起皮、空鼓,缺乏日常维护;该单元楼上住户在2020年8月疫情封闭期间发生卫生间漏水,水从楼上流入该住宅,室内装修被浸泡后未及时处理,使得房屋装修、设施进一步受损

此次转让住宅不临街,附地下室1间,为购买住宅赠送;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此次转让房产中车库位于捷特尔花园小区1号楼北侧一栋独立混合结构平房车库中的一间,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水,电,暖已停用

车库证载权利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实际为采油一厂购置,已提供购置发票

三、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

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房屋状态的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变更登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

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四、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此次转让房产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包括提交《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相关材料等)并缴纳交易保证金,《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须由意向受让方在该项目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

意向受让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五、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拍卖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组织拍卖机构为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拍卖机构通知为准

拍卖地点为网络拍卖平台(www.ppzxchina.cn),拍卖机构联系电话:任先生13522161404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二、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三、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本项目按资产包转让

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标的资产各项受让要求,如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易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拍卖机构损失,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二、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及要求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

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

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三、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待转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用印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四、房产交割:受让方须在新疆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提内持《成交确认书》、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开始办理房产过户对接工作

五、标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六、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1%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新疆产权交易所不予出具资产交易凭证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现场展示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2-1009:00:00至2025-02-25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缴纳:金额1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2-25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报名登记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

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对受让意向申请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视为在《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资产承诺的确认

三、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本项目不接受代付

四、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用于对相关方(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拍卖机构等)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拍卖或网络竞价程序中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受让方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第四条涉及的情形,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无息原路径返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挂牌转让/线上拍卖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按《业务受理协议书》收取

附件下载现场踏勘确认书(资产包二).pdf产权交易意向收购书(资产包二).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陈昱静咨询电话18609903737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00-19:00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技术支持其他/(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二、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三、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本项目按资产包转让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标的资产各项受让要求,如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易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拍卖机构损失,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二、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及要求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

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

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三、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待转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用印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四、房产交割:受让方须在新疆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提内持《成交确认书》、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开始办理房产过户对接工作

五、标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六、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1%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新疆产权交易所不予出具资产交易凭证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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