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龙湖大道南侧、经四路东侧国瑞城七组团7号楼1-4层101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号无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何**价值节点2025年3月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无钥匙(无法安排看样)权利情况查封被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328.48平方米(房屋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公摊总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房产年龄/年装修情况毛坯房屋户型以实际为准房屋楼层1-4/4房屋朝向/评估价2696493元其他介绍1.因本次拍卖标的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车管、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2.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去公安机关了解3.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具体补缴数额请咨询相关部门
4.拍卖成交后以现场交接的实际物品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无的瑕疵保证
5.买受人缴纳尾款后,本院负责出具裁定书,买受人需按照本院的指引自行到保管场所领取标的物,本院不负责邮寄
6.按照现状拍卖,更多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实
7.本拍品尚未办理产权证,可能存在的房屋面积误差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于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8.不包含室内动产
9.贷款咨询电话:16692353072';拍卖公告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5日10时至2025年5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偃师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9/12)户名:偃师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龙湖大道南侧、经四路东侧国瑞城七组团7号楼1-4层101的不动产,国瑞城源墅,建筑面积328.48平方米,,所在楼层/全部楼层:1-4/4,产权证号:无,无钥匙,毛坯
起拍价:2696493元,保证金:539298元,加价幅度:13400元
特别提醒: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以及无法过户的后果,责任自负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院已委托壹锤定音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
联系电话:0379-61126448(壹锤定音法服)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六、再次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产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停产歇业而无法提供税费票据的,可能会导致一时无法过户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能否过户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车辆因停置所产生的车辆保养、更换零部件、违章罚款、扣分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拍车辆前请根据拍卖车辆的排放标准是否能在竞买人所在地准入过户的问题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如因排放标准问题而致使竞拍车辆无法过户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拍卖人无涉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不参加也不关注的逾期责任自负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日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的,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偃师支行,账号:6228400737122637667)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十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铺助工作的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自2023年3月20日起,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拍辅机构承担,被执行人依法需向拍辅机构支付辅助工作费用
拍辅机构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如下:(一)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比例不超过4.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0.88‰
(二)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1.76%;超过5万元的部分不超过0.88%
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4.4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1.76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17.6万元
网络司法拍卖流拍、流拍后变卖不成功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不收取费用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9-6315719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79-63157155(壹锤定音)19037908077(党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拍卖须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5日10时至2025年5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9/12,户名:偃师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十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539298元人民币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39298元人民币,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户口落户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偃师支行,账号:6228400737122637667),并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地址:偃师市华夏路与张衡路交汇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车辆因停置所产生的车辆保养、更换零部件、违章罚款、扣分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拍车辆前请根据拍卖车辆的排放标准是否能在竞买人所在地准入过户的问题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如因排放标准问题而致使竞拍车辆无法过户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拍卖人无涉
十三、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9-6315719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79-63157155(壹锤定音)19037908077(党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