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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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新城镇兴农路东侧1单元501(襄汾县房权证新城镇字第股001351号)丁陶国际大酒店(-1至5层)(按现状部分带租约整体拍卖)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903554

7888.557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30
起始日期
16998.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64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2889.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888.5576万元
  • 单价:0.4641万元/平米
  • 区域:山西省 临汾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5-04-30
  • 结束日期:2025-05-01
  •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城镇
  • 评估价:12889.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6998.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况及装修外部:钢混
    车位:地下停车场
    查封情况:查封被襄汾县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不详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小区:号)丁陶国际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山西丁陶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场
    娱乐健身:KTV
    开发商:拍卖)权证情况法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襄汾县新城镇兴农路东侧1单元501(襄汾县房权证新城镇字第股001351号)丁陶国际大酒店(-1至5层)(按现状部分带租约整体拍卖)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晋1023执恢874号房屋所有权证襄汾县房权证新城镇字第股0013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襄国用(2007)字第186号标的所有人山西丁陶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评估价值时点2024年10月9日标的现状证载建筑面积16998.41㎡共用宗地面积20491.10㎡房屋规划用途综合房屋结构钢混所在层数-1/1/2/3/4/5总层数21租赁情况标的1层、3层、5层及地下层局部存在出租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47年7月29日止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襄汾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标的所在-1至5层已于2014年8月5日设立抵押登记,抵押权人:襄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般抵押;土地于2013年11月20日设立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一般抵押

至价值时点未注销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介绍土地基本状况1、四至:估价对象位于襄汾县新城镇兴农路东侧1单元501(丁陶国际大酒店),楼幢为1幢地下1层、地上21层的酒店商业房地产,东至鸿福嘉苑小区,西至丁陶大道,南至风情街,北至临街商业房;2、土地形状、地形及地质条件:宗地形状基本规则,地形室外地坪平坦;地质条件基本良好,地基承载力较好;3、开发程度:六通一平(无市政暖);4、土地使用年限:至2047年7月29日止

建筑物基本状况1、建筑结构及层数:钢混结构,总层数22层(地下1层,地上21层),估价对象位于-1至5层;2、建成年限:2009年;3、建筑外观:较宏伟、大气;4、酒店星级:四星级饭店,星级标牌号1440079;5、设备设施:配套有水、电、天然气、消防、烟感报警、自动喷淋、中央空调、电梯、通信网络、酒店管理系统、监控等;酒店经营情况及装修外部:钢混结构,北侧主楼总层数为22层(-1至21),南侧裙楼总层数5层(-1至4)

楼幢外墙4层以下石材挂面、5层以上墙漆,玻璃幕墙;主入口玻璃旋转门;酒店有四部电梯,北侧两部观光客梯,中间两部客梯;主楼两处走梯、裙楼三处走梯:5层以下石材梯面、铁艺栏杆、木扶手;5层以上客房楼梯为油漆梯面、铁艺栏杆木扶手

-1层:地下停车场、设备间、洗衣房等配套设施用房、KTV用房,其中KTV出租,配置大小包间20个,其中小包3间,中包4间,大包12间,豪华大包1间,租赁情况不详

地下停车场少量对外经营;层高:3.5米;装修:公共走道为仿瓷墙、天花板吊顶、60×60地板砖;电梯侯梯厅为60×60地板砖、墙板与壁纸墙面、石膏板吊顶;停车场是水泥地面、刮白墙、白顶,供酒店住户免费停车,少量对外收费;KTV地板砖地面,内墙板材装饰或乳胶漆墙面,石膏板装饰吊顶

一层:酒店大堂、客户休息区、厨房、精品区、300人宴会厅,宴会厅自营,可容纳30张10人桌;层高:最高处净高9米、最低处净高3.8米;装修:公共部位(大堂、电梯厅)高档石材地面,高档石材墙面,石膏板造型吊顶,高档装饰灯具,配高档活动和固定家具;客户休息区为玻璃造型地面,高档石材墙面、石膏板造型吊顶;商品销售区:玻璃隔断门,大玻璃窗、展示墙架;厨房:瓷砖地面、墙面,吊顶、地下排水道;公共卫生间:黑色地砖、墙砖,石膏板吊顶,高档石材台面、洗手盆、坐便器,不锈钢隔断间;宴会厅在南侧裙楼,净高3.7米,80×80高档地砖、格栅吊顶,有LED屏,高档装饰水晶灯

二层:餐厅、餐饮包房,配置有19个包间和3个餐厅,其中包间共19个(20人包间1个、12~15人包间4个、10人包间14个);餐厅三处,3张10人桌一处、5张10人桌一处、12张10人桌一处;层高:净高3.8米;装修:公共走道80×80高档地砖,石材、皮质软包造型墙,石膏板吊顶

包间内铺地毯、墙板及壁纸拼接造型墙、石膏板造型吊顶,水晶吊灯,设有卫生间:30×30地砖、墙砖、石膏板吊顶,九牧牌坐便器,有洗面柜及面镜,餐台是木柜石材台面,有吧台、自助售饮料柜;三层:出租经营洗浴足疗,配置有31个包间,其中SPA房11间,6人房1间,5人房1间,4人房3间,3人房11间,2人房2间,单人房2间;租赁情况不详;层高:净高3.8米;装修:公共部位(大厅、走廊)深色地砖、墙板、镜面吊顶,大厅中央玻璃造型休息区;包间内深色地砖、墙板、石膏板吊顶,高档按摩床位,配套有电视、挂式空调

装饰较新四层:商务会议,配置会议室5个,1号会议室容纳30人,2号会议室20人,3号会议室20人,影音室20人,4号会议室80人,大会议室兼宴会厅可容纳300人

层高:主楼净高3.8米,裙楼净高5.2米装修:走廊为木地板、墙砖、石膏板吊顶;公共卫生间、吧台,电梯厅为地砖、墙砖、石膏板吊顶

会议室内:地毯、墙板面、石膏板造型吊顶,个别有LED屏大会议室能容纳300人也可作宴会厅使用

五层:客房,现出租,租赁情况不详,可配置2个套间,6间标准间,7间大床房,1间亲子房;层高:净高3.6米;装修:走廊:地毯、壁纸与墙板拼接造型墙面、石膏板平面吊顶;客房内为地毯、壁纸,石膏板造型顶,卫生间设有高档坐便器、洗面台,室内复合木门

内部装饰稍旧标的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28898000元其他费用情况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执行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税、权证工本税、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应于收到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办理完毕变更、过户手续,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未向本院申请(逾期申请理由充分等原因被法院接受者除外),视为自愿负担所垫付的税、费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竞买公告襄汾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30日10时至2025年5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襄汾县新城镇兴农路东侧1单元501(襄汾县房权证新城镇字第股001351号)丁陶国际大酒店(-1至5层)(按现状部分带租约整体拍卖)起拍价:78885576元,保证金:7888000元,增价幅度:394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2、本次拍卖标的的配套设施(含水、电、暖、气、通道等)属于共用状态,竞买人拍下后需自行协助使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地产所在地的政府限购政策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七、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执行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税、权证工本税、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应于收到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办理完毕变更、过户手续,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未向本院申请(逾期申请理由充分等原因被法院接受者除外),视为自愿负担所垫付的税、费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金

如涉及到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时,竞买人仅限于本集体范围内,以当地户籍登记为准,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10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

十二、拍卖余款应于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襄汾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襄汾县支行开户行所在地:襄汾县新建路2号账号:9558850510001625224(转账同时附案号,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交款人姓名或名称,交款用途等信息)行号:102177502928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订单,点击立即付款,确认后进入支付宝收银台进行支付

余款缴纳成功,余款将马上自动转入法院的支付宝账号,1-3个工作日内自动提现到法院预留银行

注意:因为法院一般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5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法院监督电话:0357-381515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葛先生:1393417389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襄汾县人民法院2025年4月14日竞买须知襄汾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30日10时至2025年5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襄汾县新城镇兴农路东侧1单元501(襄汾县房权证新城镇字第股001351号)丁陶国际大酒店(-1至5层)(按现状部分带租约整体拍卖)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地产所在地的政府限购政策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自行到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部门咨询过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报名参拍则视为具备拍卖标的物所在地购房资格,不具备购房资格报名参拍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本院,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根据法院通知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襄汾县人民法院(地址:襄汾县北大街)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襄汾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襄汾县支行开户行所在地:襄汾县新建路2号账号:9558850510001625224(转账同时附案号,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交款人姓名或名称,交款用途等信息)行号:102177502928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订单,点击立即付款,确认后进入支付宝收银台进行支付

余款缴纳成功,余款将马上自动转入法院的支付宝账号,1-3个工作日内自动提现到法院预留银行

注意:因为法院一般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5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如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涉及到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时,竞买人仅限于本集体范围内,以当地户籍登记为准,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357-381515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葛先生:1393417389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襄汾县人民法院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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