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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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地区蓝色康桥小区0B19栋1-101号房屋(住宅)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903664

9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30
起始日期
256.3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51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9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0万元
  • 单价:0.3511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盘锦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30
  • 结束日期:2025-06-29
  •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蓝色康桥小区
  • 评估价:9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56.3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报告装修情况详见评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被辽河人民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5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蓝色康桥小区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座位数:1、坐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
    配套情况:车库
    楼栋总数:9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房产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坐落于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地区蓝色康桥小区0B19栋1-101号房屋(住宅)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辽7401执恢166号执行裁定书房屋产权证a1075848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顾红梅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9月3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用途不详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详询房产部门经营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辽河人民法院查封抵押详见评估报告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256.31公摊总面积不详土地总面积详见评估报告房产年龄详见评估报告装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以现场勘验看样为准房屋户型详见评估报告,以现场勘验看样为准房屋楼层详见评估报告周边配套详见评估报告其他介绍详见评估报告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307181元税费情况所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承担

关于房产及土地所有相关情况请自行到房产、土地、税务等部门自行咨询核实,房屋具体情况以现场勘验看样结果为准

其他费用情况费用是否欠缴不详';变卖公告河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30日10时起(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1、坐落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地区蓝色康桥小区0B19栋1-101号房屋(住宅);起拍价:9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2、坐落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地区蓝色康桥小区0B19栋01号仓储用房(车库);起拍价:130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特别提醒:1、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变卖标的是否存在的租赁、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责任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间不能确定

房屋存在租赁情况,购买前请现场查看并与法院进行确认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产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相关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全部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

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二、变卖流程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5日起变卖结束(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427-7821980,赵法官)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变卖结束前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辽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河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账号:9902001803665486),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变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咨询电话:0427-7821980监督电话:0427-7821431/辽河人民法院监察室联系地址:辽河人民法院执行局网址:http://sifa.taobao.com/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辽河人民法院二0二五年四月十四日竞买须知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七、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保证金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释放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变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变卖余款自变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到辽河人民法院(地址:辽河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款收款收据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变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本次变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变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

十四、买受人付尾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如不方便提取本院默认邮寄顺丰到付)邮寄当中标的物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等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撤回变卖或变卖结束前暂缓、中止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变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27-782143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27-7821980辽河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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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蓝色康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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