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伊宁市斯大林街6巷15号2单元5层左室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新4002执恢182号权证情况产权证号新(2020)伊宁市不动产权第0008858号标的所有人**标的现状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性质不详土地用途不详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不详经营情况无钥匙在被执行人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伊宁市人民法院抵押是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面积153.73平方米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所在层数7/5房屋朝向南北房屋结构混合房屋性质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周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标的协议价600000元其他情况欠缴费用最终以实际交割为准,请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5日12时至2025年5月16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item_list.htm?spm=a213w.3064813.a214dqe.10.4fad5dadICVJLs)进行第一次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位于伊宁市斯大林街6巷15号2单元5层左室,面积:153.73平方米,总层数:7层,所在层数:5层,用途:成套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权利性质:出让,朝向:南北,不动产权证号(证明):新(2020)伊宁市不动产权第0008858号,不动产单元号:654002001003GB00082F00010002,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抵押机构: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伊宁市人民法院已查封
外部配套设施状况: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已达到: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上水、通下水、通气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北至解放西路,南至斯大林西路,西至阿合买提江路,东至飞机场路
周边有伊犁环球港购物中心、伊宁市第二十五小学、伊宁市第六小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苗苗幼儿园等
协议价:600000元,起拍价:54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二、1、预展时间: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4日;2、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竞价时间:2025年5月15日12时至2025年5月16日12时三、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片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
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款不做调整
四、1.标的物欠缴费用不详,最终以实际交割时为准,请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2.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能否过户、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等事项
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3.提醒竞买人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及隐形瑕疵担保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七、特别提醒:请买受人自行确认最终费用;未尽欠费事宜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房屋交付时票据为准;此次拍卖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装饰装修)、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及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房屋内部的动产及权利人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和权益;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可向本院、拍辅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
买受人需自行核实了解办理过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房屋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交房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待法院通知
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交割之日前可能存在的水、电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户名变更手续
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及拍卖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因此竞拍需谨慎!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8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于2025年5月2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伊宁市人民法院;收款银行:新疆农村信用社;开户行: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重庆路支行;开户账户:91205051024396525020962),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伊宁市人民法院(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西安南路与山东路交叉口南140米)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和拍卖成交款票据(请提前与承办法官确认时间)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三、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等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或者本院咨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9-8352112拍卖辅助机构: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194902819伊宁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5日12时至2025年5月16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item_list.htm?spm=a213w.3064813.a214dqe.10.4fad5dadICVJLs)对位于伊宁市斯大林街6巷15号2单元5层左室,公开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拍卖标的:案号:(2025)新4002执恢182号,位于伊宁市斯大林街6巷15号2单元5层左室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
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对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8日前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经本院确认后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等
无法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连接正常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于2025年5月2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伊宁市人民法院;收款银行:新疆农村信用社;开户行: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重庆路支行;开户账户:91205051024396525020962),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伊宁市人民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西安南路与山东路交叉口南140米)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和拍卖成交款票据(请提前与承办法官确认时间)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请买受人自行确认最终费用;未尽欠费事宜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房屋交付时票据为准;此次拍卖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装饰装修)、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及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房屋内部的动产及权利人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和权益;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可向本院、拍辅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
买受人需自行核实了解办理过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房屋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交房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待法院通知
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交割之日前可能存在的水、电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户名变更手续
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及拍卖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因此竞拍需谨慎!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八、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19490281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伊宁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