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租<\/span><\/div>物业类型:<\/span>其他用房<\/span><\/div>建筑面积:<\/span>16.50平方米<\/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span><\/span><\/p>Â<\/div>标的序号<\/span><\/span><\/span><\/p><\/td>标的名称<\/span><\/span><\/span><\/p><\/td>出租面积(㎡)<\/span><\/span><\/span><\/p><\/td>出租用途<\/span><\/span><\/span><\/p><\/td>首年租金起拍价(元)<\/span><\/span><\/span><\/p><\/td>竞买保证金(元)<\/span><\/span><\/span><\/p><\/td>加价幅度(元)<\/span><\/span><\/span><\/p><\/td>目前状态<\/span><\/span><\/span><\/p><\/td><\/tr>9<\/span><\/span><\/span><\/p><\/td>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span>12<\/span>号<\/span><\/span><\/span><\/p><\/td>16.5<\/span><\/span><\/span><\/p><\/td>商业服务业<\/span><\/span><\/span><\/p><\/td>6120<\/span><\/span><\/span><\/p><\/td>1000<\/span><\/span><\/span><\/p><\/td>100<\/span><\/span><\/span><\/p><\/td>空置<\/span><\/span><\/span><\/p><\/td><\/tr><\/table><\/div><\/span><\/p><\/span><\/div><\/div><\/div><\/div><\/div><\/div>';拍卖公告公告编号2025414307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定于2025年4月29日10:00至2025年4月30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出租(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现公告如下:一、标的基本情况:温州市职业介绍服务指导中心(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等22处房产(36个月)租赁权拍卖,标的详情见下表: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出租面积(㎡)出租用途首年租金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目前状态1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2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2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3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3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4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4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5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5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6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6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7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0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8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1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9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2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10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3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11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4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12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5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13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6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14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7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15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8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16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9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17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20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18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21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19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23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20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二楼办公区(223-225等3间)49.5商业服务业1608050001000空置21鹿城区牛山北路东的路口二楼办公区(222-221等5间)95商业服务业2856050001000空置22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二楼北面办公室4间72.5商业服务业2268050001000在租注:1.房产的外观、结构、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图片、视频等展示材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物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
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认可
2.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移交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除税法明确由出租方承担的税费外,均由买受人承担
有关税费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3.房屋若有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移交前产生的欠费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欠费由买受人承担;4.买受人须按成交的首年度租金的1%向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标准详见标的网络页面提示)
二、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均可参加竞买
标的1-19号竞买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拍卖成交后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与出租方签约《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2、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若竞买人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无法移交或未能正常使用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民中心A幢3楼产权咨询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截至时间为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
法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单位或法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理
委托手续同上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5、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标的有优先承租权
原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租赁合同》至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民中心A幢3楼产权咨询窗口)办理行使优先权的相关手续,截至时间为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三、拍卖方式:1.网络增价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不设保留价
2.本次拍卖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1、有意竞买者需在上述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在对应标的页面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参与拍卖(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待买受人按约定缴清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应缴成交价款(成交价-立约保证金)及其它应缴成交价款后,冻结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至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指定账户冲抵剩余成交价款
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五、咨询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下午4时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看样登记截止时间:4月27日下午4时止,有意者登记后组织统一现场勘查
六、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须知》及相关拍卖文件了解详情,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咨询窗口:0577-88925710、88926867淘宝网技术服务:0577-88926855标的咨询、实地勘查:13588444677(拍卖行)13806870665(出租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浙江省省直拍卖行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拍卖须知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定于2025年4月29日10:00至2025年4月30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出租(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公告编号2025414307)浙江省省直拍卖行有限公司现就相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及其他当事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基本情况:温州市职业介绍服务指导中心(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等22处房产(36个月)租赁权拍卖,标的详情见下表: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出租面积(㎡)出租用途首年租金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目前状态1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2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2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3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3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4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4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5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5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6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6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7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0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8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1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9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2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10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3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11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4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12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5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13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6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14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7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15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8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16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19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17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20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18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21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在租19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一层介绍所23号16.5商业服务业61201000100空置20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二楼办公区(223-225等3间)49.5商业服务业1608050001000空置21鹿城区牛山北路东的路口二楼办公区(222-221等5间)95商业服务业2856050001000空置22鹿城区牛山北路东屿路口二楼北面办公室4间72.5商业服务业2268050001000在租注:1、房产的外观、结构、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图片、视频等展示材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物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
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认可
2、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移交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除税法明确由出租方承担的税费外,均由买受人承担
有关税费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3、房屋若有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移交前产生的欠费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欠费由买受人承担;4、买受人须按成交的首年度租金的1%向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标准详见标的网络页面提示)
5、履约保证金均为5000元
买受人发生履约责任问题时,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发生扣款情况,买受人应在30日内予以补足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出租方在买受人交还租赁房产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扣除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及合同约定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其他款项)无息退还买受人
6、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首年租金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之后的租金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书》缴纳为准
在承租期内,租金无递增7、出租用途:商业服务业(不得用于餐饮、不得用于住宿)
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人条件与义务: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均可参加竞买
标的1-19号竞买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拍卖成交后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与出租方签约《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2、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若竞买人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无法移交或未能正常使用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民中心A幢3楼产权咨询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截至时间为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
法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单位或法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理
委托手续同上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5、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标的有优先承租权
原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租赁合同》至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民中心A幢3楼产权咨询窗口)办理行使优先权的相关手续,截至时间为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五、拍卖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不设保留价
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有意竞买者需在上述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在对应标的页面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参与拍卖(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待买受人按约定缴清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应缴成交价款(成交价-立约保证金)及其它应缴款项后,该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至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指定账户冲抵剩余成交价款
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拍卖标的物以实际情况为准
其外观、结构、面积、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应亲临展示现场,实地勘查
未勘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诺自愿放弃就标的瑕疵向中心、拍卖人主张权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款项支付及标的交割1、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凭竞买保证金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如有)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民中心A幢454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本
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支付成交的首年度租金的1%的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标准详见标的网络页面提示)
3、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拍卖成交价款
买受人在收到《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的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4、本次拍卖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租赁行为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和买受人各自依法承担
租金缴纳后出租方开具有效凭证或者租金发票给买受人特别注意:本次拍卖页面显示的尾款支付时间为“通过淘宝订单支付”的时间,不适用本次拍卖
本次拍卖尾款支付方式及时间按本须知第八条执行九、其他事项1.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联系
2.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中心、拍卖公司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转租规定: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给他人
如买受人擅自转租、分租,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已经交付的租金及房屋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水电费、物业费、公共设施有偿使用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出租方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6.租赁期内,买受人应对出租方财产安全负责,保证承租财产完整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买受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约;买受人对租赁期间内的治安、安全、消防负总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7.租赁期内,因买受人原因损坏租赁范围内的建筑及设施,买受人应在损坏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按出租方要求进行维修
8.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与城市拆迁改造等原因导致合同双方无法履行合同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买受人应积极配合出租方按规定时间进行搬迁腾空,由买受人投入产生影响的补偿款由买受人享有,其他拆迁款项与买受人无关
出租方不负责承担买受人的一切经济责任9.租赁期满,买受人应将属于出租方的财产完整无缺的归还出租方,买受人的装修、装饰中凡拆卸、搬动会对出租方财产、设施造成影响的部分均无偿留给出租方,拆卸、搬动对出租方财产、设施没有影响的部分由买受人搬走
10.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租赁合同》为准
附件《租赁合同》为样本,以出租方与买受人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买受人需在拍卖前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并拒绝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以上合同由出租方与买受人自行签订,本公司对出租方与买受人出现的以上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软件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未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的,均视为买受人根本违约,取消其竞得资格,收回拍卖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应赔偿给拍卖人及出租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承担淘宝软件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标的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不管是否再次参与拍卖都应承担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出租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并于标的再次拍卖成功后3日内付清(不管标的是否由本人竞得);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补足至与原拍卖价款一致)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应支付的平台软件服务费及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拍卖,不得操纵、垄断拍卖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中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标的
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中心发布的《拍卖须知》及相关拍卖文件,对文件所列条款完全知悉,词语含义清晰理解;并愿意承担《拍卖须知》及相关文件中述明的应由竞买人(买受人)承担的全部义务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窗口:0577-88925710、88926867淘宝网技术服务:0577-88926855标的咨询、实地勘查:13588444677(拍卖行)13806870665(出租方)浙江省省直拍卖行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