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602,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买提示】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即视为买受人作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应当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五、【保证金交纳】竞拍前竞买人的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瑕疵】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七、【余款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八、【悔拍】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税费负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禁止扰乱拍卖秩序】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暂缓、中止、撤回拍卖(变卖)】根据法律规定,有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在拍卖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三、【送达地址确认】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地址、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等,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送达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邮箱:fy_yzxx@shunde.gov.cn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00085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