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财产拍卖移送表承办人王法官案号(2025)苏1023执恢227号标的物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甘棠东路111号石油新村5幢501室不动产建筑总面积68.0㎡标的物所有人朱**联系方式优先权人储*联系方式其他利害关系人联系方式移送事项□拍卖(第轮)□变卖现场查看情况☑承办人□财产处分组□辅助机构定价方式□协商定价:☑询价:238646元□评估价:当事人选择的司法网拍平台☑淘宝□京东□拍卖价格情况一拍起拍价214781.4元保证金40000元竞价增价幅度2000元二拍起拍价204042.33元保证金40000元竞价增价幅度2000元变卖起拍价204042.33元保证金40000元竞价增价幅度2000元标的物情况标的物情况☑不动产□动产不动产类型□厂房、土地□商用☑住宅类土地性质□出让□划拨□流转装修情况□毛坯☑简装□精装配套情况是否包含固定装修☑是□否是否包含家具家电□是☑否附属设施情况:查封情况☑首封□轮候已取得处置权抵押情况抵押权金额20万元房屋占有使用情况□空关□带租,租期情况,月租金情况☑拍卖成交后腾空□其他:其他事项是否唯一住房☑是□否是否清场□是☑否是否涤除租赁□是□否有无钥匙□有☑无税费承担☑各自承担□:动产类型□车辆□资产类保管地点保管人及联系方式车辆钥匙□启动钥匙□仅开门钥匙是否组织看样□是,本院组织☑否,自行前往,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衡娟15050739799其他注意事项本院对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拍卖上述不动产以交付时为准,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
请各意向竞买人根据各地有关“法拍房”交易相关政策,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标的物所属户籍问题、学区问题等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原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单位咨询,并自行解决或承担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拍卖上述不动产以交付时为准,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
拍卖中展示的照片、视频及现场看样时的状态仅供参考,不作为竞买成功后的移交标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相关职能部门确定为准如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后果
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
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己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15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需特别说明事项1.房屋未腾空,待拍卖成功后腾让
2、物业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3、未经特别说明拍卖内容不含车库、车位
4、本次拍卖不含可移动家具家电、厨房电器灯具等,具体可电话咨询
厨房不含:燃气热水器,抽油烟机,灶具灯具等阳台不含:晾衣架,洗衣机,可移动柜子灯具等
客厅不含:沙发,电视,电视柜,茶几,餐桌椅子灯具等卧室不含:空调,床,可移动柜子,桌椅,窗帘,电视灯具等合议庭意见挂网拍卖局长意见同意挂网指挥中心意见同意挂网';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0514/02,户名:宝应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甘棠东路111号石油新村5幢501室不动产,建筑面积:68.0平方米,询价:238646元
本拍卖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当次拍卖流拍的,继续进行下一次拍卖;均流拍且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的,则依法以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为起拍价进行变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5月16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214781.4元,保证金:4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6月1日10时起至2025年6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向宝应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宝应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及时提交委托手续或提交委托手续不全,委托不成立,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或多人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当次竞价开始5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组织安排看样,其他时间概不安排看样
拍卖标的权利咨询:0514-88875877(王法官)拍卖标的看样咨询:0514-8887100715050739799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未经特别说明,拍卖标的不包含不动产内放置的动产(未经特别说明,拍卖标的不包含不动产内放置的动产及其附属建筑物,比如附属阁楼、车库等建筑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依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9日前书面向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法院提出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须参加竞买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宝应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营业部,账号:9558831108003669383)
十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如需要贷款的,买受人请自行咨询相关银行是否可以贷款,并应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首付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带本人身份证、缴款凭证到宝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首付款确认书》,之后的相关步骤可关注司法拍卖网站上的《E拍贷》,如若不可贷款,需全额支付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3w.6688509.tabs.6.Bceavy&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标的权利咨询:0514-88875877(王法官)拍卖的看样咨询:0514-8887100715050739799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监督电话:0514-88875812联系地址:宝应县文津路3号网址:http://www.byfy.gov.cn/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二0二五年四月十五日竞买须知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14/02))进行公开拍/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四、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参加网上竞买,并应于竞价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参加竞买或者不提交有效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宝应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营业部,账号:9558831108003669383),并在缴款后一周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地址:宝应县文津路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买受人拍卖款项全部交至法院后180日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八、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本次拍/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按规定期限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或者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起拍价、成交价内均不含水、电、气初装费)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和执行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成交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变卖成交后,如因法院案件执行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4-888758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标的权利咨询:0514-88875877(王法官)拍卖标的看样咨询:0514-8887100715050739799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二0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