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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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组团华大片区324国道与城东街交汇处华大泰禾广场B地块1、S1号1328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906487

28万元
用途
64.49%
折扣率
2025-05-03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泉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03
  • 结束日期:2025-07-02
  •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村华大街道与城东街华大泰禾广场(北门)
  • 评估价:43.4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64.49%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转让方:丰泽区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变卖须知丰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3日10时至2025年7月2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ifa.jd.com/户名: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对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事故等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及时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请及时关注本次变卖,在本次变卖结束前提交),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经本院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少林路2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领取执行裁定书等材料,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的价款造成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交纳的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交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十、拍卖成交后,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等规定各自缴纳,具体的税种、税率、税费自行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缴纳方式:买受人在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解封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拍品过户手续,缴纳买方所承担的税(费);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取得纳税(费)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完税证原件向本院申请退还所垫付的税(费)

买受人逾期向本院申请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因系统设定的原因,已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后的竞买人无法再以委托人名义参与竞买

十四、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需待法院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和强制迁出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

标的物因除权和腾空需要一定期限,本院对交付标的物的期限不作承诺,延迟移交的风险参与竞买人视为知晓且同意,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撤销拍卖的,仅退回拍卖成交价款本金,但不计付利息,不承担任何所谓违约责任,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小陈18065371863、王法官0595-28660303、辅拍机构0595-28660109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村华大街道与城东街华大泰禾广场(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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