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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凤城亓羽贸易有限公司债权的营销公告一、债权基本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凤城亓羽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5-02-20,债权总额3,686,071.68元,其中债权本金3,000,000元,利息666,207.68元,其他权益19,864元
(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债务人凤城亓羽贸易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姜庆荣,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8日,住所: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凤山区石桥路34号(丹东百安锁业有限公司2#123号),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矿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汽车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用电器、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水产品;收购农畜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抵押物为抵押人丹东唯郡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凤城市凤凰城区振兴街20-5号206室(唯郡商业广场5#楼206),建筑面积69.21㎡;位于凤城市凤凰城区振兴街20-5号207室(唯郡商业广场5#楼207),建筑面积62.14㎡;位于凤城市凤凰城区振兴街20-5号307室(唯郡商业广场5#楼307),建筑面积87.52㎡;位于凤城市凤凰城区振兴街20-5号316室(唯郡商业广场5#楼316),建筑面积82.74㎡
抵押物总建筑面积合计301.61㎡,设计用途为商业,共有宗地面积13347㎡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保证人丹东唯郡置业有限公司、闫玉革、隋忠华、孙宝贵、曲廷彬、郭志科,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丹东唯郡置业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隋忠华,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8日,住所:凤城市凤凰城管理区房地产综合开发93-1#3-5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闫玉革,1966年生,住址为辽宁省凤城市
3.隋忠华,1963年生,住址为辽宁省凤城市
4.孙宝贵,1967年生,住址为辽宁省凤城市
5.郭志科,1956年生,住址为辽宁省丹东市
6.曲廷彬,1969年生,住址为辽宁省凤城市
五、资产亮点该债权抵押物系凤城市唯郡商业广场内2层商铺和3层商铺共4处,唯郡商业广场位于凤城市核心街区,是凤城市目前最大的商业综合体
周边交通便利,具有一定投资变现价值
六、其他情况说明-联系人:冯经理李经理联系电话:1384512975515124574930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合作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
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债务人凤城亓羽贸易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姜庆荣,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8日,住所: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凤山区石桥路34号(丹东百安锁业有限公司2#123号),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矿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汽车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用电器、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水产品;收购农畜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丹东唯郡置业有限公司、闫玉革、隋忠华、孙宝贵、曲廷彬、郭志科,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丹东唯郡置业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隋忠华,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8日,住所:凤城市凤凰城管理区房地产综合开发93-1#3-5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闫玉革,1966年生,住址为辽宁省凤城市
3.隋忠华,1963年生,住址为辽宁省凤城市
4.孙宝贵,1967年生,住址为辽宁省凤城市
5.郭志科,1956年生,住址为辽宁省丹东市
6.曲廷彬,1969年生,住址为辽宁省凤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