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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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银海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909793

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27
起始日期
2025-05-2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江门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5-27
  • 结束日期:2025-05-28
  •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今古洲大道
  • 评估价: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地点,预约登记截至2025年5月9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江门市银海广厦房地产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备注:根据向相关部门调查的结果,被执行人共持有江门市银海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0元、出资期限为2017年1月30日

股权处置后,相关主体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义务起拍价:2000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150元

提示:竞买人如有网络拍卖贷款需求的,可自行向以下银行咨询:1、广发银行江门分行,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3902887971,龙经理,联系电话:18200699468;2、建设银行江门分行,联系人:许经理,联系电话:16376164603,杨经理,联系电话:13750353346

详情查询以下网址:https://qr61.cn/ovasAj/qaS5Nds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个人竟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相关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应于缴纳拍卖尾款时向本院提交可证明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本院不予准许

三、拍卖咨询电话:18825358888(梁先生),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先致电上述电话进行预约登记,预约后另行通知具体的看样时间、地点,预约登记截至2025年5月9日16时止,过时不予登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请竞买人拍卖前务必到拍卖标的现场和致电拍卖咨询电话了解标的现状,尤其是注意出入口、首层、夹层、楼梯等相关情况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以及非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欠税)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搬迁费用及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的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关主体承担

其中,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出卖方)、所得税等由被执行人承担,印花税(买受人)、契税由买受人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办理缴税以及过户手续,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时先行垫付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税费部分,买受人应在办理完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完税凭证及垫付的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支付凭证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审查税费支付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

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

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视为买受人愿意自行承担该项费用,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

十、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

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6月4日16时前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分行;账号:443703010400075710000005113),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4)粤0703执恢1414号案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8825358888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基期基准价按照法律规定确定

标的物情况介绍详细请查看附件图片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梁先生18825358888法院监督电话:0750-3607220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3号网址:http://pjfy.jmpj.gov.cn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8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7日10时至2025年5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0/05,户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江门市银海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请竞买人拍卖前务必到拍卖标的现场和致电拍卖咨询电话了解标的现状)

提示:竞买人如有网络拍卖贷款需求的,可自行向以下银行咨询:1、广发银行江门分行,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3902887971,龙经理,联系电话:18200699468;2、建设银行江门分行,联系人:许经理,联系电话:16376164603,杨经理,联系电话:13750353346

详情查询以下网址:https://qr61.cn/ovasAj/qaS5Nds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的成交条件是: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请竞买人拍卖前务必到拍卖标的现场和致电拍卖咨询电话了解标的现状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以及非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欠税)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搬迁费用及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的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二、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关主体承担

其中,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出卖方)、所得税等由被执行人承担,印花税(买受人)、契税由买受人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办理缴税以及过户手续,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时先行垫付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税费部分,买受人应在办理完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完税凭证及垫付的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支付凭证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审查税费支付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

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

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视为买受人愿意自行承担该项费用,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

十三、买受人收到我院的成交裁定书之日可交接标的物

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6月4日16时前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分行;账号:443703010400075710000005113),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4)粤0703执恢1414号案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8825358888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0-360722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梁先生1882535888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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