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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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维布村钻石商务大厦5幢2层14号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8912865

91.3910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6
起始日期
146.4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2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91.3910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1.39104万元
  • 单价:0.624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惠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06
  • 结束日期:2025-05-07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秋长维布村
  • 评估价:91.391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46.4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负责户口的迁入、迁
    清房清场:清场交付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自即日
    建筑类别:大厦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公告广东省惠州市中级
    楼栋总数:5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详情见附件)参考价:定向询价价格为:人民币玖拾壹万叁仟玖佰壹拾元肆角整(¥913910.4元)

起拍价: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元整(¥512000元)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

增价幅度: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贰仟元整(¥102000元)

执行依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1303民初5046号民事判决书;如有需要,请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下载,若无法查询下载的可联系本院查阅(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二、拍卖标的物的特别提示法院负责拍卖标的物清场交付

(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清场方式和交付日期)已知的重要事项及瑕疵情况说明:1.关于税费承担问题,本标的物在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法按照税费各自承担原则处理

2.物业费欠费情况不详,标的物如有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其他欠费,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关于拍卖标的现状,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了解,竞买后视为认可该标的物瑕疵并自行处理

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或通过网络仔细看样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的特别提示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或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参与竞拍时必须具备现行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在拍卖成交当日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城市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

第一次出价竞买前意向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要求操作

具体要求请阅读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规则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并经法院确认(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加竞买

执行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均不得参加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四、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五、拍卖前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将拍卖情况通知能够通知的当事人及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法院已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现场看样;拍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性工作

相关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须承担该费用

欢迎社会各界对法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52-2180494(财产处置中心)

法院摇珠选定本次拍卖唯一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302MA4WABRF2C),咨询电话:18948224808(林瑞珍,工牌号:FZ046)

请认准我院出具的《网拍辅助工作委托函》(原件)和具有统一编号并加盖印章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工作证》(原件)

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自即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具体情况请联系本次拍卖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4月27日下午15时,集中看样地点:惠州市惠阳区秋长维布村钻石商务大厦(拍卖标的物所在地)

如需预约现场或直播在线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现场看样(或直播在线看样)+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8948224808作为看样登记

如无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法院原则上只组织一次看样且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看样时,请竞买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将会依法严格保密

特别提示:咨询、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拍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法院未接受除网络拍卖平台系统外的任何途径缴交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在竞买成功后十四日内(即在2025年5月21日之前),买受人须将拍卖余款(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款项)缴入法院执行案件的“一案一账户”(户名: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简称:农行惠州分行营业部),账号:442271010400003850000007976,填写缴款单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执行案号:(2024)粤13执324号5幢2层14号铺)

法院未接受其他任何途径缴交拍卖余款缴款后请及时告知网络拍卖辅助机构

十、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公示及悔拍的法律后果的特别提示买受人真实身份须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载明,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买受人的真实身份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悔拍后标的物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产权转移及税费负担的特别提示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转让过户的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未能过户及办理证照的后果

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竞买人应当在充分了解原产权人在标的物成交前应当向相关部门缴纳本标的物涉及的历史欠税(主要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历史欠费(主要为土地占用费、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等)并评估预算后,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如涉案标的物存在历史欠税(费),买受人拍卖成交并支付所有款项后,由本院通知买受人领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到税务机关缴纳标的物涉及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历史欠税

买受人在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后十五日内,应持《执行裁定书》到税务机关缴纳交易环节的相关税款,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经垫付的税费,逾期未申请退还已经垫付税款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

法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发放执行案款,不再向买受人退回其垫付的税费

买受人应在缴纳完毕相关税款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转移登记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未及时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或未及时过户等手续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应当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竞买人银行贷款拍卖贷款行为属竞买人个人行为,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协商和签约,与法院无关

银行放款时间与交付拍卖尾款时限无任何关系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的联系方式及监督特别提示: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我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本次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次拍卖唯一被选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我院未委托或者指定其他任何第三方中介公司及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近期收到举报某些公司有涉嫌干扰司法拍卖行为,惠州市两级法院正在立案调查,在此声明,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对于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请竞买人和案件当事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若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特别提示:除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锁定保证金,竞买成功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保证金扣划至法院指定的账户,及买受人将拍卖余款汇入法院账户外,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等均不涉及收取任何费用情况

敬请特别留意,如有疑问请到法院核实相关情况特别提示: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公开处理执行财产、实现执行目的的活动

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司法性质,属于执行活动的一部分

覆盖、毁损、撕扯拍卖法律文书,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和竞买人递发名片,擅自带人看样,扰乱看样现场,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下载文字、图片和视频用于商业等非竞买目的,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操纵、垄断竞拍价格,恶意串标,及其他破坏网络司法拍卖的行为,均属于妨害诉讼行为

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发现有任何违规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大家及时来电来信如实举报或反映

法院网址:https://www.hzzy.gov.cn/本次拍卖详细信息亦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本次拍品申请“拍卖贷”,请有意者与下列银行联系,能否贷款与本院无关,请自行咨询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联系电话:0752-2893668、曾经理1342293307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联系电话:0752-2811840、钟经理13531618861、黄经理15816393045惠州市惠阳区秋长维布村钻石商务大厦5幢2层14号铺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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