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7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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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C座10C房、D座10D房 <结束>

资产编号:8925522

48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3
起始日期
531.0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911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8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84万元
  • 单价:0.9114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海口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5-05-03
  • 结束日期:2025-07-02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10幢
  • 评估价:48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31.0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修情况简单装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迁移户口]拍卖法院
    钥匙:况无钥匙/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
    看样时间:看样等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建筑类别:大厦
    房屋朝向:朝向西北
    电梯:电梯状况有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7房
    卫生间数:2卫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座位数:座10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建筑面积
    装修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C座10C房、D座10D房的房产权证情况执行裁定书(2024)琼01执2025号之一执行依据(2021)琼01民初367号、(2023)琼民终215号不动产权证号10C房:HK02471110D房:12259登记时间10C房:2008-09-0410D房:2014-08-22共有方式单独所有规划用途10C房:住宅10D房:办公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标的权属情况10C房:孙*格10D房:海南柏***投资有限公司标的现状居住现状目前是打通共同作为被执行人办公区使用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符合海南省房产有关限购政策经营情况无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建筑面积总共:531.07㎡(其中:10C房:265.51㎡;10D房:265.56㎡)装修情况简单装修(以标的物实况为准,可参考实拍图片)电梯状况有电梯房屋户型10C房:7房1厅2卫;10D房:8房1厅2卫(买受人需实地确认);两套房已打通共同使用所在层/总层数所在层:10层,总层数:C座:23层;D座:22层(买受人需实地确认)房屋朝向西北(参照方向不同,该朝向请以标的物实况为准)周边配套竞买人请自行前往实地了解标的物估值定询结果共7564895.65元(其中:10C房:3782091.71元;10D房:3782803.94元)欠费情况据本院了解,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10C、10D房共欠缴物业费:39343.63元,具体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单位核实并处理,本院不负责协调处理

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根据网拍规定第三十条,交易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契税:实际产生为准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实际产生为准2、卖方税费: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根据网拍规定第三十条,交易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其他费用情况具体费用以实际产生为准

特别提醒:*[迁移户口]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咨询方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一楼9号窗口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拍辅工作组0898-66513529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9:00-21:00人工在线):400-822-2870详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了解,如仍有不明请向相关部门咨询,如有与实际不符情况请以相关部门所登记的情况为准

';变卖公告根据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琼01执202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于2025年5月3日10时至2025年7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7,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C座10C房、D座10D房【不动产权证号:10C房:HK024711;10D房:12259】;建筑面积:531.07㎡

定询结果:7564895.65元,变卖价:4840000.00元,保证金:480000.00元,增价幅度:24000.00元

本次变卖为现状变卖,具体情况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不包含内部软装及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根据现场勘查所示,10C号、10D号房屋现状为两套独立产权的房屋建设成一套房屋使用,该房产目前是作为办公区使用,只有一个入户门口,鉴于10C号、10D号为两套独立产权的房屋,竞买人须同时具备两个购房资格才能参与竞买,不符合条件参与本次竞买的,需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交付时,如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本院仅按实际面积进行交付,因此本院提醒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请务必参与拍品看样或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周边环境进行了解,切勿自行进入房屋内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则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变卖成交后,本院仅负责向相关部门送达成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办理产权登记事宜

3、竞买人须符合海南房产限购政策的规定,变卖成交后,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

如不符合海南房产限购政策的规定参与竞拍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

4、本次拍卖为按现状整体拍卖,本院仅按现状进行合并拍卖并交付,后续不负责恢复原状;具体详情以标的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不包含室内的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5、本院对变卖房产不做过户承诺,请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相关情况

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过户等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如存在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所有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再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6、据本院了解,上述房产可能存在欠缴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的情况,具体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单位核实并处理,本院不负责协调处理

7、上述房产如若存在加建、违建等违反相关条例的部分,后续是否可持续使用、是否拆除或是否需要补缴相应费用,相关违反规划的法律后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二、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可通过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海易办或椰城市民云等平台申请“购房资格码”,确认本人拥有购房资格方可参与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海南省目前有房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符合海南省房产相关限购政策

自然人购房应符合海南房产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

不符合房产限购政策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因不符合房产限购政策参加竞拍的,如变卖成交将导致本院无法出具成交确认书及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需竞买人自行承担

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变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三、变卖方式及看样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院已委托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变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法服联系电话:0898-66513529四、特别提示(一)上述标的物买受人收取变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可能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二)变卖标的物以实物进行变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本院不负责协调处理;以上涉及的相关费用,其具体数额及过户条件的相关政策,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进行查询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因变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涉及办理二次过户所存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权证等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认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丈量为准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司法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已在本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港澳支行,账号:100945489003240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及买受人姓名,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符合海南房产限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如购房资格码)及委托手续(如需委托)等原件,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买受人收到变卖成交裁定书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申请变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银行应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变卖贷款发放到法院指定帐户

变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变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网拍咨询电话:0898-66513529法院监督电话:0898-66712551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变卖须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07;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但需要符合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房地产限购政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变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预缴款,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预缴款在变卖后24小时内释放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变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公告》中指定时间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缴款用途中注明本案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及买受人姓名等信息

买受人支付全款后,须由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符合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因买受人购房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预缴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或罚金等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款收款收据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变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变卖标的物的参考价格不包含标的物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在变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按照《变卖公告》中规定的方式进行缴纳(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查询并处理;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查询并处理,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五、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撤回变卖或变卖结束前暂缓、中止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898-66513529(执行局恒鑫拍卖组)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10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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