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7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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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金鳞花苑05-07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结束>

资产编号:8932664

0.58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7
起始日期
5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11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58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585万元
  • 单价:0.0117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温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4-17
  • 结束日期:2025-04-23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南门)
  • 评估价:0.58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浙江产权交易所交易所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现有装修及设施、设
    空置情况:空置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
    建筑类别:大厦
    居室数:1609室
    小区:承租人与小区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拍卖方式:采用有底价增价
    楼栋总数:5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承诺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状态空置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无房产证,已委托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租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

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拍卖方式:采用有底价增价式公开拍卖方式,拍卖开始后由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即递增价),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价

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竞拍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拍卖成交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0.585万元/年是否有保留价无租金挂牌价备注年租金0.585万元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不涉及租金支付要求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出租用途业态用途:商业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其它费用: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3、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人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5、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6、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7、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擅自转租

8、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9、特别说明:金鳞花苑5幢排污总管检查口位于本次招租房产内,承租人须配合物业公司对排污总管的维修及疏通工作

10、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期内到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相关手续:(1)报名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由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增价式拍卖会,价高者得;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

11、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时,竞得人还须缴纳装修押金至出租方账户,装修押金标准如下:①租赁面积50㎡以下,缴纳1000元的装修押金;②租赁面积50㎡-100㎡,缴纳2000元的装修押金;③租赁面积100㎡-300㎡,缴纳3000元的装修押金;④租赁面积300㎡-500㎡,缴纳5000元的装修押金;⑤租赁面积500㎡-1000㎡,缴纳10000元的装修押金;⑥租赁面积1000㎡-5000㎡,缴纳20000元的装修押金;⑦租赁面积大于5000㎡,按产权证(或测绘成果室号)缴纳装修押金,每套(室)装修押金缴纳参考上述标准

⑧承租人装修完工后通知出租方,待出租方对现场进行查验无误后,无息退还装修押金;若招租标的物达到消防、住建部门规定审批报备要求的,必须办理相关消防审批手续,并向出租方提供房屋装修施工图、消防审批验收合格等相关资料,待出租方对现场进行查验无误后,无息退还装修押金

12、出租方账户如下(户名: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账号:76010122000573034)

13、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人合法权益

各意向承租人在参加租赁资产投标、拍卖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人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

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招标、拍卖活动,招标、拍卖结果将不予以认定,并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人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拍卖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租期三年有无免租期无承租方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0.18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保证金扣除条款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遴选方式拍卖遴选方案主要内容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4月17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4月23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4月23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下午5时止

3、咨询、报名地点: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99925286、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85502266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4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标的物位置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应女士、蔡女士电话0577-88803877传真邮箱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网址https://www.wzcqpt.com/WZPT/合作机构名称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联系人蔡女士固定电话0577-88803877手机1895899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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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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