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8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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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金叶广场138.33平方米商品房产整体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8933364

387.32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3
起始日期
138.33平方米
建筑面积
2.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87.32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87.324万元
  • 单价:2.8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通辽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03
  • 结束日期:2025-04-17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街道金叶广场
  • 评估价:387.32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38.3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况无装修情况以实地
    空置情况:闲置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电梯:电梯无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无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金叶广场138.33平方米商品房产整体转让项目编号N0109FC251013挂牌起始日期2025-04-03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04-17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二委通辽市金叶广场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138.33套内建筑面积(㎡)98.16土地使用权面积(㎡)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使用期限至2050年10月09日止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商服用地/商业服务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所在层数第1层房屋户型以实地勘验为准房屋朝向以实地勘验为准房屋现状租赁情况无装修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无欠费情况意向方自行尽调了解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老城区配套成熟

其他情况无评估情况评估价(元)3873240.00评估基准日2024-06-28评估机构通辽市广宇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底价(元)387324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500815794155K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84号法定代表人:曹万新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通辽分行资产处置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018)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特别告知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二委通辽市金叶广场,标的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编号:蒙(2024)通辽市不动产权第0036987号

根据不动产权证显示,房屋建筑面积138.33平方米,房屋总层数6层,标的所在层数第1层,标的结构为混合结构,用途为商业服务,幢号:永01230

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最终权属面积以标的所在地房产规划部门核定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而发生变化

2、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显示:本次转让标的水电、暖、消防、通信网络等设施设备齐全;户型为敞开式大厅;转让房产坐北朝南,南入口;入户门为铝合金门;室内天棚为铝扣板吊顶,内墙贴砖,地面为瓷砖地面

室内水卫、通信、采暖、网络设施齐全;现用途为转让方自助服务用房

3、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与国家税收政策不符,以国家税收政策为准

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

【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按照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4、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同时配合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变更手续

5、转让方负责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

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如涉及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6、税费承担: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标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及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李志强13948155751勘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二委通辽市金叶广场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4-0309:00:00至2025-04-17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受让申请书.doc授权委托书.docx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8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17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及资料交接工作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4-0309:00:00-2025-04-1810:05: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成交价的5%附件下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白斌咨询电话13948559977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毛经理18586095925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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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街道金叶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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