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7-14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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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威信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9475345

0.0003万元
用途
0
折扣率
2024-11-26
起始日期
2025-07-1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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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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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0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4-11-26
  • 结束日期:2025-07-18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北街万豪美墅城
  • 评估价:30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
    注册资本:20060000.0
    转让方:内蒙古威信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支文奇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北街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
    优先受让权:否
    营业收入:20230000.0
    利润:20230000.0
    环境:车场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车场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内蒙古威信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转让标的编号N0109GQ240080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11月26日挂牌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3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直至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内蒙古威信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北街万豪美墅城1号楼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支文奇成立时间2006/08/04注册资本+币种3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10079018195X0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安服务;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销售代理;物业管理;装卸搬运;住房租赁;洗车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鲜水果零售;洗染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承接档案服务外包;货币专用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49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内蒙古威信安保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12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49内部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31643.8439382616.9347461668.686471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38878.6408111381.04759827497.593212审计机构名称业务无法提供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05/3114769.644731352.121368931.732784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41130.48918612545.47749628585.01169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业务无法提供///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评估基准日业务无法提供评估机构业务无法提供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业务无法提供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2046032416989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78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49%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内部决策形式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实缴资本3000万元;2.本次股权转让为实现标的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要求意向受让方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3.本次交易价格采取一次性报价与多轮次竞价相结合的方式,由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性报价,报价参考区间:1.2亿元至1.4亿元,意向受让方参考该区间自行判断并报价,报价也可高于或低于该参考区间

报名截止如只产生一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以一次性报价同时参考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如产生两名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按照一次性报价中较高报价为底价,另行组织多轮次竞价,竞价结束时出价高者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由转让方与该最终受让方以竞价的最终报价同时参考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4.本项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面议交易价款支付方式(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在转受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首期付款支付转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首付款和其余款项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须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接

5.本次股权转让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式参与竞买、举牌

7.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工商变更相关政策、流程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标的现场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买方报价进行协商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3日报名手续受让申请书.doc授权委托书.docx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50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本次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

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李硕子咨询电话13947119948咨询时间公告期间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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