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HHCQ2025GQ0014B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07-08挂牌截止日期2025-08-07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街道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528室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孔建设成立时间2022/10/09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30000.0000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301MAC235262K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1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江苏林泉置业有限公司51%2徐州艾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内部决议徐州科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415.97205.36173.9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62286.5732192.1730094.4审计机构名称徐州百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2/28---71.65-71.65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62416.5232393.7730022.75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2/28------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62416.7132393.7730022.9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6177.460000万元评估基准日2025-02-28评估机构江苏大正房地产土地造价资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65907.4832892.2633015.22转出方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徐州艾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301078276349M注册地(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政府南办公楼101室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49.0000%拟转出产(股)权比例49.0000%内部决策形式徐州艾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转让方承诺1、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2、转让方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文件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文单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监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
5、标的企业主要资产概况:存货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南,高新路西城镇住宅用地,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23)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043681号,宗地面积为61115.30㎡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1617746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金额为成交总价款的30%,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
2、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3)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标的交割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交易指南交易规则1、本股权转让项目公告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直接签约
2、公告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机构组织网络竞价确定最终受让方
标的企业股东江苏林泉置业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竟价确定受让方,股东行权方式如下:(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若标的公司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标的公司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标的公司组织形式等进行变更登记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3、具体竞价安排以e交易竞价安排为准
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现场展示交易机构将协调转让方配合,由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尽调(如需)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07-0809:00:00至2025-08-0717:00:00报名手续1、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意向受让方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连同下列文件一并送交交易机构,办理意向受让报名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的基本情况(原件);(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同意受让股权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如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7)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程序: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交易机构报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金融集聚区H座910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3、交易机构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向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提交4853.238万元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
保证金交付以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为准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2、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原则上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4点所列情形的,交易机构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转让方的申请,公司可以冻结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2)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国家审批程序;(3)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者其他意向受让方合法权益的;(5)进入竞价交易程序,所有意向受让方均不出价的;(6)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7)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8)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中约定应当赔偿受损方利益损失的其他情形;(9)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项目成交后,交易双方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为服务费服务费标准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5010711162685774.shtml)执行
附件下载产权受让申请书.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胡先生咨询电话0516-85703906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徐州市金融集聚区H座9层910室其他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淮海产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