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公开转让(转让方认缴人民币1461.6万元,实缴人民币210万元)项目编号SCJG20250046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批准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时间:2025年5月12日内部决策情况2025年3月25日,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苏水建工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所持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2025年4月1日,苏州苏水建工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开转让所持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
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6月6日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7月3日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披露到期终结,不再延长披露周期
转让方名称苏州苏水建工有限公司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号码91320508MA20YG3D5N注册资本(万元)2088法定代表人周策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澄湖路888号2幢1002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理;道路货物运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销售代理;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0所属行业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其他标的企业成立于2020年03月09日标的企业股权结构苏州苏水建工有限公司70%股权陆定国30%股权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万元)139.09负债总额(万元)100.31净资产(万元)38.78主营业务收入(万元)32.29利润总额(万元)-55.13净利润(万元)-55.13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5年4月30日)资产总额(万元)89.45负债总额(万元)89.92净资产(万元)-0.47主营业务收入(万元)0利润总额(万元)-39.25净利润(万元)-39.25基准日审计数据(2025年2月28日)资产总额(万元)89.96负债总额(万元)90.14净资产(万元)-0.18主营业务收入(万元)未审计利润总额(万元)未审计净利润(万元)未审计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编号中通评报字〔2025〕21082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资产总额:90.60净资产:0.46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0.322万元特别事项说明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无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无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无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无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无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无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参见其他说明第3条其他重要事项1、转让方认缴人民币1461.60万元,实缴人民币210万元
根据标的企业章程约定,剩余出资额应于2026年7月30日前出资完毕,受让方应按照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2、标的企业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证书已于2025年5月18日到期
现有条件下转让方无法安排延期事宜;3、意向受让方应知悉: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为标的企业提供办公场所;4、意向受让方应仔细查阅备查文件并至标的企业尽调,充分了解标的企业财务状况、应享有的权益及应履行的义务,特别是未完结工程及相关应收应付款等事项
转让参考价格人民币0.322万元保证金设定人民币10000元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5、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
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备查文件1、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2、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章程3、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4、苏州苏水建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5、苏州苏水建工有限公司章程6、苏州苏水建工有限公司股东决定7、《关于转让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请示》(苏城投〔2025〕90号)8、《关于同意公开转让常青藤公司70%股权的批复》(苏国资产〔2025〕30号)9、《苏州苏水建工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事宜所涉及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5]21082号)10、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11、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方案12、关于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之法律意见书13、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14、《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吴报字[2025]第20015号)15、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吴报字[2025]第20050号)16、苏州市常青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17、拟与受让方签署的国有产权转让合同范本18、其他相关材料其他说明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
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规定执行)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若成交价高于报名保证金金额,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若成交价低于报名保证金金额,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全额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与成交价差额部分
3、交易双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份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
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经理、滕经理、高经理联系电话0512-69820613、69820620、69820619公告附件:基本情况登记表(自然人使用).docx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使用).docx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