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湖南高创海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9.05%股权项目编号N0124GQ250013挂牌起始日期2025-03-05挂牌截止日期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湖南高创海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186号湖南大学科技园工程孵化大楼东栋418室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勇成立时间2000/12/22注册资本人民币634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30000722523479N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35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湖南中资稀土永磁机电科技有限公司70.952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9.05内部决议其他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名称-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12/311607.146588-1316.445688-1361.135954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3228.5012063430.184262-201.683056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09/301331.493489-1064.676967-1064.676967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3202.4665233107.69059294.775931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住所)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隆园二路1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30000444885241J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持有产(股)权比例29.0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9.05%转让方决策文件关于2024年第6次执行董事办公会的会议纪要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湖南省国资委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4年第6次执行董事办公会的会议纪要》(湘稀土执董纪[2024]6号)转让方承诺我方拟将持有的湖南高创海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9.05%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其他披露内容1、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须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填写《受让申请书》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意向申请,并按要求及时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的行权方式为:普通竞买人首先进行一次报价,报价过程中,该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必须到场,普通竞买人报价结束后,其最高报价即为其他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
3、本项目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产权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4、其他信息详见湘中智诚所[2024]304号审计报告、湘恒立评字[2025]026号资产评估报告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人民币58.430459万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58.430459万元报价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指南竞价须知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具体竞价方案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为准现场展示挂牌截止日17:30前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行权股东),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挂牌截止日17:30前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亭支行账号:81120309000016567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行权股东),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有违反本公告约定的相关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为准增价幅度-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服务费-附件下载-联系方式标的咨询文女士18508486699项目经办人何先生18873200563咨询时间挂牌截止日17:30前(节假日除外)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0楼其他(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58.430459万元报价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以公告内容为准)1、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须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填写《受让申请书》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意向申请,并按要求及时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的行权方式为:普通竞买人首先进行一次报价,报价过程中,该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必须到场,普通竞买人报价结束后,其最高报价即为其他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
3、本项目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产权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4、其他信息详见湘中智诚所[2024]304号审计报告、湘恒立评字[2025]026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