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7-1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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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67%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五次挂牌) <结束>

资产编号:9479667

8104.5711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2
起始日期
2025-06-0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104.5711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贺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5-12
  • 结束日期:2025-06-09
  • 地址:[贺州市]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67%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五次挂牌)
  • 评估价:8104.5711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房屋结构:砖混结构
    小区:区人民政府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180秒服务
    注册资本:40000.0
    法定代表人:陆兵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
    优先受让权:是
    营业收入:20240000.0
    利润:20240000.0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业园区、土地项目投资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67%股权项目编号BBWCQJY23-96(5)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5月12日挂牌截止日期2025年6月9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水岩坝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兵成立时间2004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万元)1474.153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511007791229402所属行业采矿业经营范围矿业投资:矿产开采;矿产品加工;石材、工艺品、塑胶制品、陶瓷、水晶玻璃制品及配件的销售;矿山设备、建材贸易;工业产业园区、土地项目投资开发:电子商务;仓储服务;货物道路运输;矿山开采技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4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7%2韦发耀33%内部决议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3,196.9368.4070.88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2,169.6712,843.61-673.94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南宁分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年4月30日1,229.28125.67124.31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12,716.8913,266.52-549.63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广西安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号桂安永资评报[2025]第110号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核准(备案)号TZJT202501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24,939.9812,843.6112,096.37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8,104.571143万元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商业写字楼18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51100200340229B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持有产(股)权比例67%拟转让产(股)权比例67%转让方决策文件中共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纪要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转让方承诺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质取得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是截至2025年4月30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借款债权本息共计12269.97万元

其中:本金为10,231.80万元,利息2,038.17万元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替标的企业以货币方式偿还转让方持有的上述债权,债权金额为最终借款本金加上利息之和(利息计算至付款日)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放弃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是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风险提示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标的企业介绍:标的企业成立于2004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1474.1533万元,经营范围:矿业投资:矿产开采;矿产品加工;石材、工艺品、塑胶制品、陶瓷、水晶玻璃制品及配件的销售;矿山设备、建材贸易;工业产业园区、土地项目投资开发;电子商务;仓储服务;货物道路运输;矿山开采技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4.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1)标的企业的无形资产为矿业权(采矿权),为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水岩坝大理岩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511002019017110147446,矿山名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水岩坝大理岩矿,矿山面积1.2591平方公里,有效期限15年(2019年1月22日至2034年1月22日),开采矿种:饰面用石料(大理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2)标的企业拥有房屋建筑物1项,为已经报废的炸药库,砖混结构,面积13.2平方米,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已不能再使用

(3)标的企业拥有的设备主要是电脑、打印机等,主要分布在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的各个办公室处,可以正常使用,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4)抵押事项:标的企业有向转让方的借款本金合计10231.8万元,借款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止,提供的抵押财产为标的企业所持有的采矿权

截至本次公告起始日,标的企业一直未偿还本金与利息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5.重要业务合同情况:(1)标的企业于2021年3月与湖南铁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贺州市平桂区水岩坝大理岩矿开采总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34年1月22日止

铁军公司通过投标方式,取得贺州市平桂区水岩坝大理岩矿山开采总承包资格,按中标价在矿山项目开采期总承包给铁军公司

(2)标的企业于2021年3月与柳江县福塘乡凤山马鞍山采石场签订《贺州市平桂区水岩坝大理岩矿矿产品包销合同》,合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34年1月22日止

马鞍山采石场通过投标方式,在矿山项目开采承包期限内负责包销标的企业矿产品

6.标的企业股东行权方式

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股东行权方式如下:(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具体行权规则可咨询交易所)7.标的企业涉诉情况:标的企业存在被诉案件1件,即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长龙村委员会第10等12个村小组诉湖南铁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即标的企业)排除妨害纠纷案【案号:(2025)桂1103民初955号案】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照《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石材和碳酸钙产业规范条件的通知》(贺政办发〔2022〕101号)的要求,投资建设碳酸钙中下游产业链项目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81,045,711.43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1.受让方悉数付清股权成交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受让方办理交割手续并签署《交割单》及同意结转股权成交价款的书面文件

2.受让方按约定偿还债权本息后,转受让双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替标的企业偿还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的债权(截至2025年4月30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借款债权本息共计12269.97万元

其中:本金为10,231.80万元,利息2,038.17万元),债权金额为最终借款本金加上利息之和(利息计算至付款日)

受让方偿还债权后,转让方需配合办理采矿权的解押

2.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3.人员安置

对于原由转让方派任标的企业的职工,在股权转让过渡期内由转让方进行安置;对于由标的企业自行招聘的职工,继续由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4.债权债务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5.税费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各自承担

6.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交易价款

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8.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指南竞价须知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展示地点: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倪先生18807844840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6月9日报名手续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4)公司章程(适用法人)

(5)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附件2)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材料予以审核并经转让方最终审核确认后,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开始前30分钟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原件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提交材料为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按交易所交易规则行权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24,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10万元/次自由竞价时间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180秒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附件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附件2:联合受让协议书.doc联系方式标的咨询梁先生0771-5585032、1397886813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71-8600458报名咨询覃经理0771-5738059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南宁市星湖路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监督电话:0771-5808839(交易所)0771-5891035(自治区国资委)特别声明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替标的企业偿还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的债权(截至2025年4月30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借款债权本息共计12269.97万元

其中:本金为10,231.80万元,利息2,038.17万元),债权金额为最终借款本金加上利息之和(利息计算至付款日)

受让方偿还债权后,转让方需配合办理采矿权的解押2.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3.人员安置

对于原由转让方派任标的企业的职工,在股权转让过渡期内由转让方进行安置;对于由标的企业自行招聘的职工,继续由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4.债权债务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5.税费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各自承担6.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交易价款

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8.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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