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新网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BBWCQJY24-1166转让底价(元)400,000.00交易保证金(元)20,000.00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5日挂牌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1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广西新网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南宁市那洪大道28号新希望锦官城6号楼7号楼8号楼商业一层163号商铺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郑辉新成立时间2022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50100MAC2UM1C9H所属行业批发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棉、麻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木材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水产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粮食加工食品生产;艺术考级活动;演出经纪;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报废机动车回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郑辉新、周芬转让方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特别告知1.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1)广西新网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在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整,郑辉新占股70%,周芬占股30%
注册资本应缴人民币200万元整,实缴0万元整,未缴人民币200万元整,项目成交后转让标的应缴未实缴的部分由受让方承担实缴义务
公司近12月增税销售额3323.88万元,近12月纳税总额1.63万元
(2)该标的企业不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3)该标的企业不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4)该标的企业不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及职工安置问题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并配合受让方办理变更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南宁市2.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结转价款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3.交易税、费
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4.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工商变更登记前由转让方负责,工商变更登记后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负责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17:00报名手续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
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3.注意事项(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次)1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1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附件1授权委托书(范本).doc联系方式标的咨询杨经理0771-5585032/13978850164(交易所)技术支持报名咨询:覃经理0771-5738059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其他监督电话:0771-5808839(交易所)特别声明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南宁市2.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结转价款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3.交易税、费
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4.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工商变更登记前由转让方负责,工商变更登记后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负责
(以公告内容为准)详见公告(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