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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西粮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BBWCQJY24-1065挂牌起始日期2024/11/1挂牌截止日期2024/11/28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广西粮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14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文莉成立时间1993/03/29注册资本(万元)166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50100198283770F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办公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职工人数7人,在岗7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广西粮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90%2广西粮食发展有限公司10%内部决议广西粮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315.461.381.38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241.03933.031308.00审计机构名称深圳中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09/30215.980.060.06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1774.49565.341209.15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5/31///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260.81550.731710.08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广西同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书号同德评报字(2024)第069号评估基准日2024/05/31核准(备案)号桂粮函〔2024〕345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2260.81550.731710.08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71.008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广西粮食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9号综合楼3楼、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50000579440653U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1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转让方决策文件广西粮食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同意广粮发公司转让广西粮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桂粮函〔2024〕345号)转让方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放弃(提示:非股东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可行权以同等价格受让,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特别告知1.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如下:(1)部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相关产权证
(详情到交易所查阅)(2)评估基准日存在租赁情况如下:①广西粮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汽车修理经营资质及相应的厂房、仓库、职工饭堂、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除去已经租赁部分外)等资产交由广西粮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及开发使用,承包经营期限为18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该协议签订承包经营方承包期满,承包经营方在交回被评估单位原有的厂房设施等资产的基础上,承包经营方自行投资购买和建设的设备设施、厂房等资产由承包经营方所有,享有资产处置权
②广西粮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将14号厂内的四层综合楼及前方空地、临建钢结构大棚、旧办公楼、北二巷临街铺面、衡阳西路17号南巷临街铺面和生活区大门右侧铺面整体租赁给南宁市粮运物业租赁有限公司,并且承租方已对上诉出租资产进行拆建、改建等开发经营
租赁期限位16年,自2008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0日止
(3)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17号的7996.53㎡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是广西粮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但根据相关人员描述,该土地使用权中只有位于衡阳西路17号路边8层办公住宅混合楼中的办公楼(第一、第二层)所分摊的338.89㎡商务金融(办公)用地为广西粮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余土地使用权属于住户,住户未办理完成出让手续,所以产权未变更完成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1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8.89㎡
(4)1#综合楼为广西粮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广西区粮食汽车运输贸易公司修理厂)与原南宁市天恒商贸公司(现为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城北支行)的合作建房,广西粮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建设用地,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城北支行提供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的建设资金
综合楼建成后,综合楼产权归属广西区粮食汽车运输贸易公司修理厂所有(但经房改的房产除外),而建行城北支行享有房改房外综合楼一、二层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使用权,使用期限为50年(从1998年4月16日起计)
根据1#综合楼《不动产权证》上记载一、二层建筑面积为1447.32㎡,则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城北支行享有该综合楼一、二层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五十即723.66㎡'的使用权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1#综合楼的经济使用年限为50年(从竣工日期算起),因此本次评估该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为广西粮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只享有的50%建筑面积部分的市场价值
(5)持股股东广西粮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粮食发展有限公司均未实缴完认缴出资额
3.标的企业介绍:广西粮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29日,地址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14号,注册资本为1668万元(已实缴),广西粮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广西粮食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
广西粮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场地租赁、房屋租赁、粮油产品加工销售、仓储服务、汽车维修技术咨询、机动车维修业的投资及管理等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到交易所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6.标的企业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2《股权转让项目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1710081.16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
不涉及3.债权债务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4.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按通知时间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另行通知)5.交易价款结转
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转受让方双方应付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6.标的企业注册资本未实缴完毕,截止公告发布日转让方所持股权对应注册资本未实缴3.57万元,成交后由受让方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标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时间履行实缴义务
交易指南竞价须知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00:00-00:002.展示地点:南宁市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刘女士18077800833(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4/11/1至2024/11/28报名手续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③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
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应于收到交易所通知(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
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当最高有效报价者为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原股东按照本公告附件2《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确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最高有效报价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3.注意事项(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5000元/次自由竞价时间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180秒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1.授权委托书.doc2.《股权转让项目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docx联系方式标的咨询林经理18707711554报名咨询甘经理0771-5738059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其他监督电话:0771-5808839(交易所)0771-5891035(自治区国资委)特别声明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