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增资扩股21.4%股权项目编号QY202505HN1086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终止挂牌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5月20日挂牌截止日期2025年6月17日挂牌底价不低于5989.82万元保证金3000万元增资企业基本情况增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1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韦亮成立时间2024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22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000MAE3FQQ544所属行业房地产增资企业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餐饮服务(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房地产经纪;非融资担保服务;房地产评估;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休闲观光活动;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电竞场馆经营;停车场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海洋服务;海洋环境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人增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近两年企业审计数据,单位:元审计时间2023年2024年资产总额——165,002,106.15负债总额——526.54所有者权益——165,001,579.61营业收入——0利润总额——2106.15净利润——1579.61审计机构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年4月0-43149-43149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164,958,957.15526.54164,958,430.61评估情况评估机构中呈(海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10日资产总额165,002,081.65元负债总额526.54元净资产165,001,555.11元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65,001,555.11元注:以上评估数据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
增资企业承诺增资企业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增资是增资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增资方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增资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海南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4、增资方承诺将按照不低于增资公告披露的投资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等要求和条件择优选择投资人并签订《增资扩股合同》
5、增资方已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相关规定于2025年4月14日在海南产权交易网进行了增资扩股预公告,预公告时间已满20个工作日
增资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增资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拟募集资金总额以货币出资,引进一家投资者持有21.4%股权,募集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989.82万元
交易内容投资方拟募集资金及对应持股比例拟募集资金不低于股权比例5989.82万元21.4%新增注册资本该增资扩股认购的价格不低于5989.82万元,增资后用于增加注册资本,高于注册资本金部分的股权认购款计入增资企业的资本公积,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拟募集资金用途增加注册资本、土地开发建设增资前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所占比例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置地有限公司100%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所占比例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置地有限公司78.6%投资人21.4%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决策文件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置地有限公司新专题会会议纪要(置新专纪【2025】1号)国资监管机构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科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关于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资产评估备案事项的批复(琼国教创函【2025】114号)特别告知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详见评估报告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否职工是否参与增资否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投资方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1、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原股东签订《增资扩股合同》,三方应共同配合于《增资扩股合同》生效且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收到全部增资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股东工商变更手续,办理有关股权的交割事项
2、投资方自增资认购股权总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之日为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交割日,即投资方自该日起为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10日至增资扩股交割日期间的经营损益由各方按照股权比例承担,交易各方均不得因期间损益调整出资额
4、增资后的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原股东提名4人,新股东提名1人
董事长由原股东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原股东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原股东方、新股东方分别提名1名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原股东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新股东方委派1名财务经理
5、《增资扩股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的,应按照合同出资额的30%向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原股东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原股东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投资方未能按期支付增资扩股的投资总额,每逾期1天,应按出资额的0.05%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投资方逾期10天未履行支付义务,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原股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资方承担违约责任,且赔偿因此给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原股东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投资方须同意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法律纠纷、相关合同主体权利义务、安全生产责任等,在增资扩股后均由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对于增资扩股前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已发生但尚未发现的潜在债务,投资方有权向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或原股东追偿的权利8、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增资扩股合同》等重大事项揭示1.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在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金为22000万元,已实缴16500万元
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未实缴的部分由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2.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一块宗地,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证正在办理尚未取得
3.其它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交付按照《增资扩股合同》约定办理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陵水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
意向投资方应在海南交权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网络报价,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投资方,则由该意向投资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若该意向投资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意向投资方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意向投资方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
3、成交后,投资方凭《受让股权及投资意向登记书》《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海南交权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项目成交后,投资方应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增资企业及原股东方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等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增资款及交易服务费
4、意向投资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17:00止报名手续1、意向投资方需在2025年6月17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股权及投资意向登记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1)投资意向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近三年的审计报告;(5)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6)《增资扩股合同》样本(已知悉并盖章);(7)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需要法人签字的地方须法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私章
交易价款、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意向投资方须在公告期内将交易保证金3000万元人民币汇入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7:00,以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340100788017000046512、成交后,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增资转让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
未被确定为投资方的保证金,海南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无息返还意向投资方
3、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原股东签订《增资扩股合同》,《增资扩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投资方应将增资扩股全部款项一次性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备注:交易价款、竞买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均以人民币结算4、意向投资方如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增资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意向投资方提出投资意向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意向投资方在内的各意向投资方均不出价的;(4)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增资方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的;(6)未按照《增资扩股合同》规定支付增资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竞价安排序号标的名称自由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加价幅度延时竞价周期1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增资扩股21.4%股权2025年6月18日9:002025年6月18日10:0010万元120秒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投资方根据《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
附件下载投资意向申请书(增资扩股).doc增资扩股合同(定稿).doc受让申请表(产股权类).doc(通用)网络竞价须知.doc咨询电话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66558034,交易一部孙女士66558019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66558002单位地址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原股东签订《增资扩股合同》,三方应共同配合于《增资扩股合同》生效且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收到全部增资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股东工商变更手续,办理有关股权的交割事项
2、投资方自增资认购股权总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之日为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交割日,即投资方自该日起为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10日至增资扩股交割日期间的经营损益由各方按照股权比例承担,交易各方均不得因期间损益调整出资额
4、增资后的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原股东提名4人,新股东提名1人
董事长由原股东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原股东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原股东方、新股东方分别提名1名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原股东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新股东方委派1名财务经理
5、《增资扩股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的,应按照合同出资额的30%向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原股东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原股东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投资方未能按期支付增资扩股的投资总额,每逾期1天,应按出资额的0.05%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投资方逾期10天未履行支付义务,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原股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资方承担违约责任,且赔偿因此给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原股东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投资方须同意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法律纠纷、相关合同主体权利义务、安全生产责任等,在增资扩股后均由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对于增资扩股前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已发生但尚未发现的潜在债务,投资方有权向海南陵水启置地产有限公司或原股东追偿的权利8、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增资扩股合同》等(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