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7-1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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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海口恒远市政混凝土有限公司2%股权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9480750

22.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26
起始日期
2024-10-2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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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2.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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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2.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海口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4-09-26
  • 结束日期:2024-10-29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路
  • 评估价:22.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217房
    小区:(原省政府
    竞价周期:度延时竞价周期1海口恒远市
    注册资本:20050000.0
    转让方:海口恒远市政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美全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路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放弃
    优先受让权:否
    营业收入:2021.0
    利润:21.0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海口恒远市政混凝土有限公司2%股权转让项目编号QY202409HN1167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止挂牌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9月26日挂牌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9日挂牌价格22.5万元保证金3万元标的情况标的企业情况标的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9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评估值12,661,507.93元,负债总额评估值7,375,855.40元,净资产评估值5,285,652.53元

项目标的海口恒远市政混凝土有限公司2%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海口恒远市政混凝土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路33-1号和平城市广场2217房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彭美全成立时间2005年6月9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1007742661523所属行业其他建筑安装经营范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及维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混凝土销售,机械租赁服务,建材销

(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五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李家义43%2梁亚生20%3梁伟彪20%4彭美全15%5海口市市政建设工程公司2%主要财务数据指标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审计数据单位: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0.00-746,724.41-746,724.41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2,224,632.737,375,855.404,848,777.33审计机构名称海南湖舟会计师事务所(个人独资)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单位: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3年12月31日0-518,941.64-518,941.64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1,149,986.336,316,655.404,833,330.932024年4月-6月财务数据单位: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年6月30日0-98,564.79-98,564.79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1,128,331.546,393,565.404,734,766.14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部分放弃)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海南睿泽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号琼睿泽评字报【2023】第0712号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核准(备案)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1,266.15737.59528.57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0.57万元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海口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100MAC9G50J3W注册地(住所)海口市海甸岛春华南路4号世纪大桥维修养护基地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2%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转让方决策文件董事会会议纪要转让方承诺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有权利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海口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中共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第21期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视为违约2、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公告期内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重大事项披露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标的交割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1、项目竞买保证金3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7:00

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股权转让款

3、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海口市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一、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

股东参与报名,优先购买权应在场内行权,即在公告期内应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二、公告期满,采用以下竞价方式组织交易:(1)若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无论该竞买人是否为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均应在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网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均为非股东竞买人(普通竞买人),由各普通竞买人以挂牌价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3)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仅包含一名标的公司股东(股东竞买人),由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同等条件下,股东竞买人可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4)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包含多个标的公司股东,则股东竞买人在普通竞买人产生最终报价之前,不参与竞价活动

竞价结束后,产生的最高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若不存在普通竞买人,则挂牌价即为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

经海南产交所书面通知,股东竞买人应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受让

若有一个股东竞买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直接被确定为受让方;若多个股东竞买人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由股东竞买人协商或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受让比例及价格,合计受让价格不得低于行权价格

三、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四、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六、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17:00止报名手续一、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10月2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产权交易合同》首页签署“已知悉”;6、公司章程(复印件)7、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8、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股东报名仅提供1-5项材料即可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股权交易价款结算

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支付给转让方(因不可抗力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交易价款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交易服务费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用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竞价安排序号标的名称自由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加价幅度延时竞价周期1海口恒远市政混凝土有限公司2%股权转让2024年10月30日9:002024年10月30日10:005000元120秒附件下载《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咨询电话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耿先生66558010,孙女士66558019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66558002单位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视为违约2、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公告期内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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