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海南汇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项目编号QY202410HN1185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止挂牌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7日挂牌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3日挂牌价格168万元保证金50万元标的情况标的企业情况标的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评估值341.66万元,负债合计评估值30.14万元,净资产评估值311.52万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海南汇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32号复兴城D3区1楼-048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红萍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100MA5TR7BW01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海南农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2宁波桐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3海南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标的企业内部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纪要主要财务数据指标2023年度审计数据单位: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3年12月31日998,514.84-1,000,548.64-1,000,548.64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756,651.76301,415.52,455,236.26审计机构名称北京至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4年8月财务数据单位: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年8月31日965,346.53-1,344,923.23-1,344,923.23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024年1月-8月1,495,597.77385,284.741,110,313.03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评估情况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号中和评报字(2024)第BJV4014号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核准(备案)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341.6630.14311.52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40.184万元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海南农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60000MA5RF146XU注册地(住所)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38号农垦西大院海垦集团办公楼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持有产(股)权比例4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5%转让方决策文件党委会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纪要转让方承诺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有权利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5、转让方已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相关规定于2024年8月16日在海南产权交易网进行了转让信息预披露,预披露时间已满20个工作日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20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视为违约
2、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可能存在的对产权交易标的价值造成影响的风险损失或收益
3、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公告期内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重大事项披露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转让方认缴的450万元出资额已实缴135万元,成交后,由受让方履行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
2、标的企业拟于近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
根据评估报告披露,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24年7月1日已注销标的企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注销后标的企业已不具备管理私募基金资格
3、根据评估报告披露,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通过13家有限合伙企业间接对外投资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标的交割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1、项目竞买保证金5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7:00
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海口市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一、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
股东参与报名,优先购买权应在场内行权,即在公告期内应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二、公告期满,采用以下竞价方式组织交易:(1)若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无论该竞买人是否为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均应在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网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均为非股东竞买人(普通竞买人),由各普通竞买人以挂牌价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3)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仅包含一名标的公司股东(股东竞买人),由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同等条件下,股东竞买人可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三、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
四、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六、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17:00止报名手续一、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11月1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产权交易合同》首页签署“已知悉”;6、公司章程(复印件);7、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8、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标的公司股东参与竞买的,仅提供上述1-5项材料即可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
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支付给转让方(因不可抗力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交易价款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用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竞价安排序号标的名称自由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加价幅度延时竞价周期1海南汇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2024年11月14日9:002024年11月14日10:002万元120秒附件下载《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咨询电话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66558034,孙女士66558019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66558002单位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视为违约
2、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可能存在的对产权交易标的价值造成影响的风险损失或收益
3、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公告期内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