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7-1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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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千城智联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85%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9481011

4462.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7-20
起始日期
2025-07-21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4462.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462.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长宁区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7-20
  • 结束日期:2025-07-21
  • 地址:上海上海市长宁区
  • 评估价:4462.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86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转让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
    座位数:13B座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td><\/tr>股东信息<\/td>股东名称<\/td>持股比例<\/td>认缴资本(人民币万元)<\/td><\/tr>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td>85.00%<\/td>12,750<\/td><\/tr>滑保林<\/td>10.00%<\/td>1,500<\/td><\/tr>朱峰<\/td>5.00%<\/td>750<\/td><\/tr>备注:上表列示信息参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25年6月10日的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td><\/tr>特别提请,敬请竞买人认真阅读:<\/td><\/tr>1、竞买人条件特别提示:竞买人应自行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td><\/tr>4.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有关标的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了解)

<\/td><\/tr>5.以拍卖成交之日为时间节点,在拍卖成交之日之前该股权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出卖人所有,拍卖成交之日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td><\/tr>6.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费用承担、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等

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3.拍卖标的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是否可以成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股权,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现状

6.在拍卖成交之日之前,拍卖标的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款),属于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

7.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方要求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管理人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1.拍卖标的情况:本次拍卖标的为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千城智联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85%股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

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本次拍卖起拍价:人民币【44,625,0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8,925,00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446,250.00】元/次

注:管理人郑重提醒各竞买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管理人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上海千城智联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仅作参考

三.咨询与调查1.意向竞买人应充分咨询后谨慎购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一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

2.竞买人应自行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等

3.在进行网络报名及交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前期尽调,可以向和管理人申请提供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材料,管理人将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竞买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及其他资质证明等文件

4.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邮政编码200126)办理交接手续

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则应于开始拍卖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委托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3.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市相关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须在开始拍卖前三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联系人:施女士,联系方式:021-23234607)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特别提示:标的物存在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a)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1]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b)上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拍卖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4.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除管理人认为原买受人悔拍非因其自身原因以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买受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邮政编码200126)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并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拍卖标的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根据相关权属登记部门要求自行办理

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管理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3.拍卖标的的风险及权利自拍卖成交之日转移给买受人,按照拍卖时现状予以交付,如拍卖标的涉及违法、侵权、知识产权到期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标的系破产财产,拍卖公告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风险与责任

3.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人对于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等情况并不知悉,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管理人不对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4.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人资质的要求、股东资格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

5.拍卖标的过户手续的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时间可能会较长,且不受管理人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

6.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一旦中止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及买受人均应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拍卖成交后,如管理人依法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管理人仅向买受人如数退回已收到的全部价款(不计利息),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9.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10.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11.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向管理人咨询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1]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bankruptcycharges?spm=a213w.6688509.detail.7.392c1d1bU51uAj竞买须知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7月20日10时至2025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千城智联(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千城智联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85%股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如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人应于开始拍卖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及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破产案件管理人;5、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提醒,竞买人是否符合买受人资格的,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等

五、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加竞买的,应于开始拍卖前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评估相关风险

管理人不做股权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股权不能过户的任何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竞买人有充足的时间对标的进行尽调,竞买人应尽早进行网络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1]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包括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未满足竞买人资格参与竞拍的,已缴纳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十一、拍卖成功后,买受人未能在7个自然日内足额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已交纳的包括保证金在内的资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并依照本文件及相关拍卖公告追究其违约责任,管理人同时有权对拍卖标的物另行处置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拍卖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尾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按照银行账户付款方式或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进行支付:登录【我的淘宝】-【等待付款的订单】直接进行尾款支付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有关税费

因拍卖而产生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有关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十四、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如需),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如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根据相关权属登记部门要求及《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资质的要求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

十六、以拍卖成交之日为时间节点,在拍卖成交之日之前该股权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出卖人所有,拍卖成交之日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

十七、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次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等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法院和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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