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拍卖<\/span><\/b>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b><\/p><\/td><\/tr>标的名称<\/span><\/b><\/p><\/td>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pan>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span>5%股权<\/span><\/p><\/td><\/tr>拍卖依据<\/span><\/b><\/p><\/td>(2025)<\/span>浙<\/font>0502破17号民事裁定书<\/font><\/span><\/p>(<\/font>2025)浙0502破申17号决定书<\/font><\/span><\/p>《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span><\/p><\/td><\/tr>拍卖标的所有人<\/span><\/b><\/p><\/td>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b><\/b><\/p><\/td>冻结<\/span><\/p><\/td>有冻结<\/span><\/p><\/td><\/tr>质押<\/span><\/p><\/td>有,登记编号<\/font>[2015]0141号,质权人为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出质股权金额500万元<\/font><\/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b><\/b><\/p><\/td>《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p><\/td><\/tr>拍卖标的基本情况<\/span><\/b><\/b><\/p><\/td>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pan>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span>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元
<\/span><\/p><\/td><\/tr>企业名称<\/span><\/p><\/td>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span><\/p><\/td><\/tr>法定代表人<\/span><\/p><\/td>胡晓明<\/span><\/p><\/td>成立日期<\/span><\/p><\/td>2004年12月31日<\/span><\/p><\/td><\/tr>注册资本<\/span><\/p><\/td>10000万元<\/span><\/p><\/td>登记状态<\/span><\/p><\/td>存续<\/span><\/p><\/td><\/tr>统一社会信用代码<\/span><\/p><\/td>9133050060956122XK<\/span><\/p><\/td>类型<\/span><\/p><\/td>其他有限责任公司<\/span><\/p><\/td><\/tr>地址<\/span><\/p><\/td>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园路<\/font>188号<\/font><\/span><\/p><\/td><\/tr>经营范围<\/span><\/p><\/td>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进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金银制品销售;箱包销售;玩具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健身休闲活动;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钟表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图书出租;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珠宝首饰制造;个人商务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蔬菜种植;水果种植;农副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font>(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药品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游艺娱乐活动;生活美容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font><\/span><\/p><\/td><\/tr>特别说明<\/font>\/瑕疵说明<\/font><\/span><\/b><\/b><\/p><\/td>1、拍卖标的在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管理人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和《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的规定进行拍卖
<\/span><\/p>拍卖标的曾在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程序中由湖州正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作出湖正资评报字<\/font>(2023)第048号《资产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系对<\/font><\/span>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font>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全部资产、负债<\/font><\/span>以资产基础法进行的评估,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font>1,921,977,901.92元,即5%股权价值为96,098,895.10元
该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能反映拍卖标的的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等现状,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注:完整的评估报告由竞买人联系管理人查阅<\/font><\/span><\/p>2、本次为股权拍卖,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
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人对于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情况并不知悉,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请竞买人自行调查<\/span>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span>的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经营状况、瑕疵情况等,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股权不确定性风险及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span>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span>的经营亏损及风险、资产风险、对外负债(含对外担保)、欠税、行政<\/font>\/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瑕疵
管理人对<\/font><\/span>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span>的经营状况、资产和负债情况,及存在的任何瑕疵等均不做任何承诺及保证
标的股权存在的任何瑕疵均与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及管理人无关,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效力
<\/span><\/p>3、本次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为<\/span>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span>其他股东:湖州轩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占股<\/span>51%),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占股44%)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span>
<\/span><\/p>4、拍卖标的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分红等),自拍卖成交后且买受人缴纳全部拍卖款项之日起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此前产生的孳息仍归出卖人所有
<\/span><\/p>5、买受人如竞买成功的,应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股东法定义务
<\/span><\/p>6、请各位竞买人充分注意本次拍卖在成交之后,需缴纳相应的软件服务费,请在竞拍时,将上述费用作为成本予以考虑
<\/span><\/p>7、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
针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除前述法定税费外,其余拍卖、移交和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span><\/p>8、<\/span>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span>及管理人均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及凭证,由竞买人自行解决发票所需问题及所涉的一切费用
<\/span><\/p>9、竞拍前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span><\/p>Â<\/p><\/td><\/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拍卖公告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出卖人”)将于2025年8月1日10时至2025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审慎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3、拍卖标的在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拍卖标的曾在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程序中由湖州正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作出湖正资评报字(2023)第048号《资产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系对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全部资产、负债以资产基础法进行的评估,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921,977,901.92元,即5%股权价值为96,098,895.10元
该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能反映拍卖标的的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等现状,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注:上述完整的评估报告由竞买人联系管理人查阅4、本次为股权拍卖,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
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人对于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情况并不知悉,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请竞买人自行调查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经营状况、瑕疵情况等,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股权不确定性风险及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亏损及风险、资产风险、对外负债(含对外担保)、欠税、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瑕疵
5、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6、拍卖标的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分红等),自拍卖成交后且买受人缴纳全部拍卖款项之日起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此前产生的孳息仍归出卖人所有
7、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
二、拍卖标的1、标的物: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5%股权
2、起拍价:96,098,895.10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及其倍数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一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蒋律师,联系方式:15157228772)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必须一同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现场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在开拍前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
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拍卖日一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成功且款项付清后,须由竞买人到管理人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湖州轩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占股51%),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占股44%)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一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
五、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6:30),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15157228772,蒋律师)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成交后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资格及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程序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针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除前述法定交易税费外,其余拍卖、移交和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九、保证金、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账号:401386088278】
逾期未支付的,视为悔拍,将承担相应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需要补缴与第二次拍卖之间的差价)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软件服务费的支付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生产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管理人帐户
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货款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
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十一、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A幢20楼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蒋律师,联系电话:1515722877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买受人应在15天内自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
逾期不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
十二、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咨询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及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及凭证,如买受人需发票的,请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咨询和解决,开票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买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6、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5157228772(蒋律师)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72-221337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25年6月15日拍卖须知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出卖人”)将于2025年8月1日10时至2025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明确委托的拍卖标的物,且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确认);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拍卖日一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一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2000000元)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九、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和担保,具体以现状为准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拍卖标的现状以及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湖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账号:401386088278】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到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A幢20楼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蒋律师,联系电话:1515722877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需要补缴与第二次拍卖之间的差价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管理人予以协助
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的税费依法各自承担,其余补交的有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金额请自行向有关税务部门了解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网络平台的收货地址视为买受人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