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7-18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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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某、孙某持有的安徽宿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万股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9494054

63.7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7-31
起始日期
2025-08-01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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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3.7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安庆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7-31
  • 结束日期:2025-08-01
  •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安徽宿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评估价:7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
    交易状态:撤回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依据(2025)皖0
    装修配置:电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郑某某、孙某持有的安徽宿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万股股权拍卖依据(2025)皖0826执1513号标的所有权人郑某某、孙某双方议价日期2025年5月30日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被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双方当事人协商价格为750000元,系第二次拍卖标的物为郑某某、孙某持有的安徽宿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万股股权

本次拍卖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可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

未作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标的物

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均需开通淘宝网账户并实名认证也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宿松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账号:17820880358403038758,开户行联行号:104368604654),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七、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按照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卖方需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核算清单等相关缴费票据向本院报销

买受人需在收到协助执行(过户)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七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本院不再负责办理垫付税款退付事宜,相应款项将交付申请执行人偿付债务,相应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本院和本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亦可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本院咨询电话:0556-3550894(8:00-12:0014:30-17:30)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电话:19556665195(陈先生)本院联系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将军山路宿松县人民法院2025年7月15日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拍卖竞买须知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拍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按照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提示实名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交纳公告规定的保证金进行报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会冻结该笔款项

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取得资格并以优先购买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已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报名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注册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参与竞买

如因办理相关事项时间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出价,以增价幅度递增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可能存在竞买人电脑系统中的时间有误差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调整该误差,尽量早出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相关身份信息的成交确认书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自动生成并公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充抵价款,剩余价款应当在公告确定的期限内交付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七十二小时内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七十二小时内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解冻(通过银行卡直接交纳的,一般会在3-5个工作日退回到银行)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法院可以裁定对原标的物重新拍卖,并认定买受人为悔拍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悔拍后不得再参加原标的物的竞买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领取成交裁定书、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领取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财产交接过程中因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拍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客服;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本院监督电话:0556-7833570本院联系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将军山路(对标的物咨询及看样请联系公告上的电话)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竞买人未开设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竞价开始前的公告期间(工作日内)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本院确认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和权利负担已在拍卖公告和标的物介绍里说明,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品质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相关身份信息的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竞买人应对参与竞价的账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该账号及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和体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买人点击应价不得低于竞价起拍价,加价幅度按网络应价系统竞价设定程序操作

(九)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网络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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